高雄市立空中大学 推广教育课程“社工45学分班”招生简章
一、依据:
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推广教育实施办法”及本校推广教育相关规定办理。
二、招生对象与录取名额:
(一)高中职以上毕业,对社会工作领域有兴趣或在职从事长期照护、安置辅导机构实务
工作者者。
(二)专科以上非社会工作相关科系毕业,欲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者或成为符合资格社会工
作人员者(请参考专技高考社工师考试资格)。
(三)录取名额:每班60人,额满为止(20人即开班,未满20人保留开班与否权利)。
三、各期开设课程科目: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伦理、社会个案工作、社会政策与社会
立法,每科各3学分。
四、预定上课日期:
第一期:预计110年12月至111年4月期间授课,实际日期以本中心公告为准。
五、上课方式及地点:
(一)网络课程为主、面授课程为辅,每日24小时随时随地可至本校网络eeClass数位学
习平台收看课程,除了每科各安排54讲网络线上课程外,另有安排8小时实体面授课程(
排定2次,面授时间另行通知),均安排在假日上课,评量方式由授课教师自行安排。
(二)实体面授地点:
南部─高雄市立空中大学 (高雄市小港区大业北路436号) 或 旗美商工(高雄市美浓区中
兴路二段275号)或 冈山农工,三择一。
东部─台东市 或 台东县关山镇 或 台东县成功镇,三择一。
如因防疫需要,将采线上直播方式面授上课。
(三)每上完二期课程,即安排社会工作实习或社会福利实习,各200小时。
※以上课程内容、时间及场地等,本校保留调整、变更之权利。
六、收费标准:
(一)本课程每学分2,000元,杂费300元,单科学分费为6,300元,4科全修费用为25,200
元,以上费用不含书籍费。
(二)确定开课后,另行通知缴费方式。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分证明书领取办法:本学分班课程缺席时数达1/3以上将无法拿到学分证明书;
于本课程结束后一个月核发学分证明书。
(二)报名缴费后,因故申请退费,依据教育部颁订之“专科以上学校推广教育实施办法
”第17条办理:
1.因故未开班或未达开班人数,全额退费。
2.学员自报名缴费后至上课日前退学者,退还已缴学分费、杂费等各项费用之九成。
3.自实际上课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还已缴学分费、杂费等各项费用之半数,
在班时间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还。
(三)所有课程之书籍费由学员自费。
报名网址:
https://reurl.cc/35l9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