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城中城过半同意都更 盼市府先协助拆除

楼主: opl (一切都是幻觉)   2021-10-23 09:58:47
根据多年都更经验,
目前台湾仍有少数早年的地上权或土地跟建物分开卖的房屋。
早期对于地上权的观念很薄弱,没有像现在在土地誊本上设定年限。
而是土地登记甲、房屋登记乙。
插播一下,补充都更概念,
都更主要是土地值钱,建物不值钱(只剩残值,更新后仅剩建物残值)
依据都更条例规定,要都更要取得一定比例土地及建物所有权人的同意,才能向政府申请
办理都更。
而都更也非万灵丹,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更新后面积是一定的(这又涉及到都市计画的
建蔽率跟容积),都更只是给你盖更高而言(容积奖励,最高50%),当然有人会说哪政
府给多一点就好了,容积是公共财,不然每块土地都可以盖85层楼就好了。高雄的都更通
常都没有办法一坪换一坪,但仍有多数人幻想要一坪换一坪,举城中城为例,现在一间套
房算5坪,每间50万,更新后,每坪算20万售价,如果也拿5坪,就会变成250万,这种事
情怎么可能发生。
回到正题,所以长久下来,变成土地的甲想要都更,而乙不想都更。可以试想一下,今天
你有居住权利,你会还给土地所有权人,还是拿去市场卖,当然去市场卖还可以换钱回来
,591的权利屋就这样来的。
现在舆论要市府进场协助,可是市府能有什么权利逼所有权人办理都更,能够拿出来整合
的,就是你我的纳税钱或社会的公共财(容积给好给满),城中城都更到最后一定是不了
了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