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检举沟通 1-6.2

楼主: aiweisen (艾维森)   2021-10-14 08:25:30
※ 引述《Jiapie (小星)》之铭言:
: 不好意思,占用其他板友的板面做再议
: 本来只是阅读看到顺便贴的
: 没想到判决时刻意跳过、经其他板友提醒才有那一段回复
: 那我想我好像也应做点回应
抱歉,看来是版主回应的无法让你满意,导致让你不得不跳出来做点回应,
这下次会再改进,会让你安心潜水。
至于提醒的部分,在过去的检举回复都有出现,并非只有这次,
以下供你参考。
z-3-6-2
→ gengar080055: 版主好07/25 19:02
→ gengar080055: 上面我检举的没有判到6-1.207/25 19:02
有争议的内容不会那么快处理...需要点时间
z-3-6-3
推 blackvswhite: 版主 上面我检举的没处理到喔08/07 08:29
→ blackvswhite: #1X3KP0xL (Kaohsiung) Shinobunodok 6-108/07 08:30
→ blackvswhite: https://i.imgur.com/q26dMgM.jpg 提生殖器08/07 08:30
没有回复的表示是需要想一下,不是不处理,感恩
10月置底检举
推 jganet : #1XPDtgPX (Kaohsiung), Reewalker, A-12, 1-6.210/13 18:39
→ jganet : 该案尚未处理10/13 18:39
没事儿 有些是还需要想一下 不会很快处理
可以的话 接近7天都还没处理再提醒会比较好
那过去有无发生未处理的回复?
有,讨论kissradio电台主持人的相关文章,看大家的讨论回忆,
最后认定是与高雄人在地生活习惯有关,所以不会被1-2处理
: 文章代码(AID): #1X7fraFe (Kaohsiung)
: 文章主旨: R: [板务] 板规6-14修改流程全记录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29396324.A.3E8.html
: 因为上述的事件对两位处理事情方法都不是还很有信心,
: 对于私信还是很有疑虑,反正检举也是公开的那就直接
: 借用大家的板面在这里要求板主再议也比较方便。
: 这是我的检举内容:
: 文章代码(AID): #1WuGP1st (Kaohsiung)
: https://i.imgur.com/peMMFrS.png
: A-12 的部份没有异议,然后看一下 1-6.2 的条文。
: 1-6 为维护看板品质及节约系统资源,请多善加利用推文系统。
: 1-6.2 文章请勿手动置底,板主视情节判处删除或警告。
: 七天内发表同性质文章视为手动置底。
: 有特殊需求者,请站内信给板主,经评估同意后始可发表。
: 我检举是这篇文章:
: #1XPDtgPX (Kaohsiung)
: [新闻] 整路违停拒画车格! 居民杠议员:宁画红线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34000362.A.661.html
: https://i.imgur.com/arJhdzP.png
: https://i.imgur.com/knmUzoL.png
: https://i.imgur.com/yf7eSxL.png
: 一篇 OP 的新闻。
: 然后大板主扯了一堆觉得不同人发的 OP 新闻,
: 因为不是同一个人发的 OP 所以可以留着。
: 嗯…
嗯…感谢你赏赐大板主的职位,我会好好善尽大版主的职责(?)
开玩笑的,若真的是大板主,就不会发生被申诉的事情以及
被申诉后后还要回板上改判的事情QQ
对于此案的回应,如果硬要把1-6.2用在本次的检举上,还是有存在疑虑拉
A-12是规定“新闻文章于4小时内无新资讯不得再发”,
今天文章的超过4个小时后再发,有没有违规?
你、我都认定没有违规。
所以单从新闻分类规定的事项来看,该篇文章是不是可以发布?
可以!
然后1-6.2就板主这边的解释,通常都是针对同一人的行为所设的规定。
一般这些人会手动置底,通常都是被刷到页面之外,寻求关注度才会这么做。
那这就想一个问题就好了
就以你这次检举的内容,发表相同新闻应该视为手动置底,
那同样地与今日相同的条件,
不同的人,在不同天发布相同标题与内容的赠送、交换、闲聊...等等的文章
请问是否也要依照比照手动置底的方式处理?
你不要说未来不可能发生我说的事,你若真的这么想,真的只能让大家笑笑了。
所以我是觉得,你要用1-6.2来处理这次的检举,我初步认为是不行的。
再来我在回复中提到,如果你要检举对方是手动置底,
那就先证明他们两个是同一人,提供相同IP的证据出来,
我这边送帐号部处理。
当然我回复也没有把话说死,不排除会发生想计画性洗相同文章的可能,
这边当然板主也会评估,而这次的评估结果就是排除这种可能。
最后,如果你还是有不符判决,可以提供过往与此案相同的判决出来给板主参考,
或者到小组长那边申诉,感恩。
作者: gengar080055 (耿耿)   2020-07-25 19:02:00
版主好上面我检举的没有判到6-1.2
作者: blackvswhite (阿沧)   2020-08-07 08:29:00
版主 上面我检举的没处理到喔#1X3KP0xL (Kaohsiung) Shinobunodok 6-1https://i.imgur.com/q26dMgM.jpg 提生殖器
作者: wennythepooh (维尼)   2021-10-14 09:35:00
其实看起来应该是违反A-12,一样的新闻没有新资讯漏看了,应该也是没有违反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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