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板众讨论,加上写信询问过小组长意见。
目前 6-14、6-15 的草案有进行修正。
原 6-14:
6-14 散播重大错误且伤害公众利益之虞或刻意误导民众视听之言论。
违法者处水桶7日论处,若有明知故犯者加重惩处,最重达1年水桶。
※检举时须检附证据,经提醒后仍未附上证据,板主有权不受理。
新 6-14:方案一
6-14 散播客观非事实的"文章",且已影响公众利益。
违法者处水桶7日论处,若有明知故犯者加重惩处,最重达1年水桶。
※检举时须检附证据,经提醒后仍未附上证据,板主有权不受理。
新 6-14:方案二
6-14 刻意散播客观非事实的"文章"。
违法者处水桶7日论处,若有明知故犯者加重惩处,最重达1年水桶。
若推文有重大造谣事实,影响现实社会秩序,则以专案处理。
※检举时须检附证据,经提醒后仍未附上证据,板主有权不受理。
※刻意程度由板主从宽认定之
原 6-15:
6-15 同一人单日内以任意方式提出超过 5 件检举
或 2 件检举案件判处无违反规定,得处水桶,天数依情节酌情计算。
注:无违反规定亦指,包括但不限于不判决、无违规...等
注2:不同被检举ID即算不同案。
新 6-15 方案一:
6-15 同一人单日内以任意方式提出超过 5 件检举,
得处水桶,天数依情节酌情计算。
注:无违反规定亦指,包括但不限于不判决、无违规...等
注2:不同被检举ID即算不同案。
懒人包:
6-14 方案一: 只管文章的造谣事实。
6-14 方案二: 管文章,当推文有重大造谣事实时以专案处理。
6-15 :决定是否拔除文章无违法规定的数量,保留单日最高五件检举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