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好:
因应最近年关将近,群聚机会增加,所以目前玩乐文底下有新增提醒事项:
群聚活动戴口罩,身体健康没烦恼
以上新增之提醒事项请勿删除。
另外烦请各位板友揪团玩乐之时,留心自己的身体状况与进出群聚场所时配戴口罩,
祝大家都有美好健康的每一天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以下节录秋冬防疫专案规范资讯:
二、社区防疫:出入八大类场所应佩戴口罩,经劝导不听者依法开罚
指挥中心表示,考量秋冬时期除了COVID-19疫情外,也有多种呼吸道传染病盛行,都会加
重医疗体系的负荷与调度压力,为了提高民众于高感染传播风险场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
以降低呼吸道传染病的感染与传播,及避免过度耗用医疗资源,自12月1日起,强制要求
民众进入“医疗照护、大众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赛、休闲娱乐、宗教祭祀
、洽公”等八大类场所(场所举例如附表)应佩戴口罩。未依规定佩戴口罩,经劝导不听者
,将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6款规定,由地方政府裁罚新台币3千元以上1万5
千元以下罚锾。
指挥中心进一步说明,上述场所因具有不易保持社交距离,或会近距离接触不特定对象(
不认识的人)的特性,有较高的感染与传播风险,因此要求进入该类场所活动的民众佩戴
口罩,除了有助于防范COVID-19外,对于其他各类经由飞沫、空气传播之疾病也能发挥防
护效果。如果在上述场所内有饮食的需求,在与不特定对象保持社交距离或有适当阻隔设
备的前提下,可在饮食期间暂时取下口罩。
至于人潮聚集的户外场所(如户外风景区、游乐园、夜市、传统市场等),或是于户外进行
的公众集会活动(如游行、遶境、跨年晚会等),建议业者或场所管理单位采用“人数总量
管制”方式进行管控,使民众在场所或活动中能持续、有效地保持社交距离,并请民众如
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等身体不适时,应避免前往上述场所,以及在不能保持社交距离时自
主戴上口罩。也提醒公众集会活动主办单位应参考“COVID-19(武汉肺炎)因应指引:公众
集会”,评估风险及制定相关防疫应变计画,并尽可能落实实联制及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