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帮同事“11月儿、2岁女”换尿布…他厕所

楼主: Tapqou (三三三)   2020-10-31 13:00:45
1.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31/18437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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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同事“11月儿、2岁女”换尿布…他厕所内性侵!瞎扯:观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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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记者戴若涵/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与朋友一家出游时,竟假借帮同事年仅3岁女童、11月大的男婴换尿布
的借口,在残障厕所内性侵2名孩童,直到同事妻子事后帮孩子换尿布时发现,孩子下体
竟然发红,这才揭开他的兽行,报警处理。李男辩称,自己只是单纯想要观察孩子的反应
,但法院审理后,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将他判刑8年6月。
判决指出,李男2019年4月3日与同事外出游玩,当天下午他询问同事的3 岁女儿,尿布是
否湿了,接着再趁著换尿布时,用双手抓住女童双脚,舔对方下体约10分钟,造成女童阴
唇轻微发红;同日傍晚5时30分许,李男又故技重施,这次换将同事才11个月大的儿子带
进厕所内,用手指拨弄男婴下体约2分钟,导致孩子尿道口发红。
事后同事老婆在帮孩子换尿布时,才发现2个孩子下体竟然有异常红肿,报警处理。李男
事后坦承犯行,并辩称,他单纯是出于好奇观察孩子的反应才会犯行,但法院认为,虽然
李男有轻度智能障碍,且事发前有喝酒,但依照他的过生活经验,以及2012年间曾与未满
16岁的女子性交遭判刑来看,他明显知道这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法院指出,2名受害孩童遭遇此事后,半夜都会转醒哭泣,女童甚至还会无故咬打
弟弟,这些都是过去不曾出现的偏差行为,可见李男的行为让孩子身心受到巨大创伤,最
后依照加重强制性交罪及加重强制猥亵罪将他判刑7年4月、3年2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
8年6月,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亦遭驳回。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0-10-31 1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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