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市前民政局长等4人 挪用台电基金认罪

楼主: erspicu (.)   2020-10-27 21:38:21
※ 引述《pitalvlu (pital)》之铭言:
: 标题: [新闻] 高市前民政局长等4人 挪用台电基金认罪
: 时间: Tue Oct 27 08:09:08 2020
: https://i.imgur.com/9JVd71o.jpg
: 检方指出,被告张乃千等4人,为采购酒品礼盒使用于民政局所办理的相关饮宴、联谊、
: 交际、活动等公务支出,涉嫌违反上开规定,共谋动用促协金购买酒品礼盒80份,每份12
: 00元,共9万6000元,并以赠送小港区长青团体名义,伪造不实单据报帐。
: 张乃千等人另购买茶叶礼盒96份、每份1000元,共9万6000元,用于民政局相关活动,也
: 以赠送湖内、冈山区运动团体名义报帐,涉嫌贪渎、伪造公文书等罪嫌。案经廉政署南调
: 组和高雄市调处移送法办。
: 雄检调查后,认为促协金不是公款,贪渎部分不起诉确定,仅触犯伪造文书罪,并因张乃
: → NoOneThere : 因为实际就不严重, 钱一样是用在公务又没贪, 只是报 10/27 09:23
: → NoOneThere : 帐乱报而已 10/27 09:23
不是不严重,是万一判定成公款,那就是非常严重的贪渎
罚责差非常多 但不算公款吗?
来看看台电促协金的一些规定
https://cabu.kcg.gov.tw/web/DistrictE/FeedbackFund/f02.htm
概念就是台电营运盈余的一些回馈金,透过一些规范制度去做地方公益回馈
"补助区公所、里办公处及民间团体办理节能减碳、社会福利、
改善地方公共建设及增进地方福祉等事项"
台电明明就国营企业也接受政府辅助和发展 需要按照规定才能请领发放的不算"公款"?
我是比较问号... 然后主要是希望能够用于回馈地方发展等
虽然钱最后是没进自己口袋 好像情有可原 但真的都没有因此得到好处吗?
给特定团体单位买酒.买茶叶.吃喝饮宴 (这算公务需求?钱这样花的?)
给的大方 赚到人情和交关 以后什么事情拜托一下也方便
无形中这不是好处不然是啥? 如果没有啥特别利害关系
你会送莫名其妙的人或是团体酒品礼盒 茶叶 招待饮宴?
我的意思是说 没办法 法律上的判定 是不是公款反正检调说了算
但这中间我觉得其实还有尚待确认的模糊空间 不过即使这被判定不是公款
也不代表不严重 只能说解释上判定不是公款 可以刚好闪过贪渎罢了
另外这件事情让我想到另一件事情 人家促进电力开发协助金使用规范是已明订在先
游戏规则都先说清楚了
而当初市议会早期助理费相关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完整 钱先发下去
使用规范也没订好 好了 本来就是要给助理的钱 给助理了
第二年要申报 才又修订新规 第二年新规要报去年的帐
结果发现对不起来 会计窗口下指导棋 便宜行事的报帐方式
最后出问题 (当然会计窗口负责人也出事情) 后来再修法的新规也是ok的
只是因为当时候时空背景和当时候规则的关系 被认定伪造文书
反正就是不报助理费 最后就退回当议员实质补贴 但自己报所得税 自己花ok
报助理费 就助理自己去报税 每个人当时候有上限4万限制
有人可能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 给付薪水比较高 就按照窗口指导人头报帐
多的部分再分配给助理 申报流程有瑕疵有问题 但再怎样 也是名有符实
就算再退而求其次 这笔钱假若没落入助理口袋 到头来实际上也是实质补贴
明订规则再先 帐目名不符实 这叫实际不严重 反正不是公款
规则因为时空背景当时候制度不够完善 有模糊空间
窗口指导办事 便宜行事 申报流程的程序做法问题
网友说这叫诈领 轻判 贪污?
[判决最后是伪造文书 刑期几个月易科罚金]
同一件事情会有两个标准就满奇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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