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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武营变更设计案设计师获赔1.28亿 文化部: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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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设计高雄市卫武营国家艺术文化中心的荷兰籍设计师,法兰馨.侯班(Francine Hou
ben)与罗兴华建筑师事务所,不满工程期间被要求更改设计,提告文化部、要求再给付
服务费,台北地院审结,文化部遭判赔1亿2888万余元,文化部今(28)日表示会上诉。
卫武营停工.重新规划 设计师:依约重计服务费
法兰馨.侯班与罗兴华建筑师事务所于民国96年11月21日,共同承担卫武营的规划设计监
造工作,由文化部承担契约。原告主张,依约完成规划但却被要求停工,并于97年7月14
日遭卫武营筹备处通知,将修正卫武营工程的主体空间设计,变更内容包含将实验剧场改
为演奏厅,原演奏厅则更改为中剧场。
原告认为,规划设计变更幅度过大,构成契约“重大变更”情形,使工期延长,且预算也
从65亿元追加到81亿元,因此主张依照合约重新计算服务费,要求文化部支持台币1.3亿
余元差额,但文化部拒付,双方因此闹上法院。
文化部反驳,工程主体内容变更时还在先期规划与草图阶段,且原规划大部分留用,仅修
正草图,故不构成契约中的“重大变更”,不同意给付服务费差额,对于台北地方法院的
判决,文化部表示会进行上诉。
最高法院判2千余万 北院依此判1.28亿
最高法院对于原告服务费差额,判文化部赔偿2000余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又根据此判决,
认为卫武营设计变更等同重新规划,属“重大变更”,且不应做出与高等法院相反的判断
,最后判决文化部应再给付1亿2888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
耗资百亿的卫武营国家艺术文化中心被《时代》杂志(TIME)评选为全世界百大景点,其
中音乐厅设置拥有亚洲规模最大的管风琴。99年4月7日动工,原预估103年完工,但因修
改设计等问题,直至107年10月启用。
备注: 台湾不尊重专业又爱抠死当的性格... 又要说丢脸丢到国外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