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韩国瑜救罢免出招再抗告!法院打脸 周六确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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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高雄市长韩国瑜的罢免案,本周六将进行投票。为了阻止投票进行,韩国瑜委任律师向台
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诉讼,并声请停止执行,结果遭北高行驳回。韩国瑜再提出抗告,并
要求最高行政法院自为裁定。最高行政法院审理后,2日下午驳回韩国瑜抗告,罢免案确
定不会停止执行,本周六将可以投票。
民间团体Wecare不满韩国瑜施政成绩,提起罢免案经连署过关,中央选举委员会已经公告
6月6日举办罢免投票,韩国瑜为了阻止罢免案投票,连三次向法院声请紧急处分,要求“
停止执行”罢免案,但三次均遭法院驳回。但韩国瑜仍不放弃,再度要求律师向最高行政
法院提出抗告。
本案在一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时,认为韩国瑜一开始以罢韩偷跑为由,4月间首度声
请停止执行,但遭驳回确定。最后中选会于4月17日公告罢免案成立,并订6月6日投票。
但本案韩国瑜又在5月11日才提出诉愿,并再提出诉愿第二天,就以受理诉愿机关怠惰为
由,提出本件诉讼的紧急处分“停止执行”。故北高行认为本案时间的急迫性,显然可归
责于韩国瑜自身延宕,欠缺权利保护之必要。
另外韩国瑜也主张依选罢法第75条第1项但书规定,不得罢免。但北高行认为,该规定中
的“不得罢免”是指公职人员就职未满1年,不得提出罢免案;不过罢免案提出前认同罢
免而形成共同意识所进行的提议活动,本质上为一种意见表达的方式,是言论自由等基本
权的体现,应受宪法的保障。
此外韩国瑜也主张,若罢免案通过将使他的公民权(服公职、参政)、名誉权以及市长任
期,均受到难以回复之损害,要求停止执行。但北高行认为,此乃个人臆测罢免案投票结
果通过所可能发生的影响或损害,属于主观利益,与声请案所要求保护法律上利益不符合
,故北高行驳回韩国瑜请求。
韩国瑜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上周五受理后,随即分案,合议庭最后采信北高行的理由
,裁定驳回韩国瑜抗告,罢免案确定不会停止执行,本周六将如期举行投票。
又被驳回了
周六确定投票
韩国瑜 QQ
大家要准备一起666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