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警车转弯违规肇事 害惨市警局赔钜款

楼主: sean0912 (VV)   2020-04-06 20:53:17
看到推文很多人骂这个法官加上说800万太少 我真心觉得台湾法治观念真的低落
有人是看过判决书才骂的吗? 看到帐面上的金额就骂法官?
今天不讨论这起事故的肇责分配 因为那是车鉴会的问题 法官只能以手上有的做裁判
这起事故的判决书: https://reurl.cc/R4rmaD
里面对于家属要求赔偿的叙述为
其所受损失分别为
1.医疗费用371,823 元
2.看护费用782,968 元
3.额外增加必要生活费用77,202 元
4.劳动能力减少之损失13,530,470 元
5.精神慰抚金6,000,000 元 (妻子部分 2,000,000 元)
合计20,762,463元
最后法官所裁定的赔偿金额
1.医疗费用371,823 元
2.看护费用782,968 元
3.额外增加必要生活费用77,202 元
4.劳动能力减少之损失12,213,432 元
5.精神慰抚金2,000,000 元 (妻子部分 520,000 元)
合计15,445,425元
赔偿金额乘于被告所负担责任 15445425*65% = 10039526.25元
扣掉已经领取的强制险赔偿220万及预先给付补偿13万
10039526-2200000-130000=7709526
再加上妻子的52万 就是新闻所讲的822万了 请问法官哪里有问题?
来看看劳动力减少法官是怎么算的
认本件计算原告乙○○劳动能力之基础以每月65,000元 新闻没提到
计算原告乙○○因劳动能力减损87% 合理 基本上快等于不能工作
(但是目前仍任职)
并采用第349 月霍夫曼累计系数 大概就是29年多1个月的时间
实际算式因为我不是金融相关 不太懂就不放上来
不过可以确定法官所计算的与原先原告要求的金额相差大约100多万
另外就是精神抚慰金 基本上不会让你瞒天喊价
通常有一个不成文的说法 车祸的精神抚慰金与你因车祸产生的医疗费用和看护费用相挂勾
这边举两个例子
1. 2019年宜兰的台大研究所毕业被撞导致下肢瘫痪
判决书: https://reurl.cc/z8ZLzN
医疗费用: 2,810,125 元
看护费用: 2,234,200 元
劳动力减损: 9,615,000 元 (还比中钢的个案少)
精神抚慰金: 5,000,000 元
2. 2014年铁人三项辗到坑洞导致双脚瘫痪
判决书: https://reurl.cc/mno2L7
医疗费用: 123,529 元
看护费用: 1,110,000 元
劳动力减损: 10,716,346 元 (还比中钢的个案少)
精神抚慰金: 1,500,000 元 外加一对未成年儿女各600,000 元
综上所述
所以法官将家属所提的600万砍到200万 算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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