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罢韩总部违法设立 高市选委会将裁罚10至100万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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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1 19:46:08
〔记者葛祐豪/高雄报导〕
罢韩团体被查水表了!今天接获高雄市选委会来函,指称光复
高雄总部违法设立,将裁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对
此,罢韩团体批说:“国瑜机器动的好厉害啊!”
罢韩团体今天才刚突破法令,展开合法政治献金募款,由高雄市
副市长陈雄文兼任主委的高雄市选委会,就来函指光复高雄总部
违法设立,将裁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提出
陈述书。
高雄市选委会指称,民众检举罢韩总部(光复高雄总部)合法性
问题,经选委会监察小组调查,现场除设有“光复高雄总部”帆
布看板,并设有办公桌椅及人员出入,应属罢免案之办事处。
高雄市选委会指出,但法定领衔人(陈冠荣)去年12月26日提出
罢免案时,并未依规定于申请期限截止前(109年1月2日),向选
委会提出设置支持罢免案的办事处及罢免办事人员,因此将依公
职人员选罢法第110条第1项裁处罚锾。
对此,罢韩团体反批说,韩国瑜的选委会根本在“找碴”!光复
高雄总部只是“wecare高雄”收受罢韩连署书的地点,并非法定
领衔人陈冠荣的办事处,陈冠荣不设办事处,原因是当初根本找
不到地方设立。因为大家都怕被市府查水表,即使花钱要租也租不到。
罢韩团体指出,依法规来看,设置办事处属于权利而非义务。领
衔人得设置,而非必须设置。也就是说,决定不设办事处,是行
使权利的结果,而不是义务的违反。
罢韩团体表示,选委会认为在设置期间内没有设置办事处,却在
期限经过后才设了光复高雄总部,有规避的嫌疑。然而“办事处”
、“连署站”等,在法律上均没有明确定义。选委会称违法设立
“办事处”,显然恣意、藉势恶意阻挠,何患无辞!
罢韩团体强调,不论选举设置办事处,还是罢免设置办事处、要求
申请及申报人员名册等规定,都是威权时期立法的产物,目的是为
了监控!但选举发展至今,竞选总部设置比比皆是,实质上竞选活
动及总部运作,也没有在选罢法所规范的15日内。
罢韩团体反问高雄市选委会,去年选举是否有检核各立委候选人办事
处,及人员名册申报申请?“罢韩团体的要求很简单,选举跟罢免的
执法标准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