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回一下。
我有亲戚在民政局,每次看到我都说"现在比较不吵了吗?"
他知道我家住三凤宫旁,刚搬过去时还好,隔几年越来越夸张,高空烟火打到我家阳台上
(我住九楼),砲灰就撒在我家阳台,还好我衣服有收进来人又在家,不然失火算谁的?
我亲戚说民政局一直有对这些庙宇开罚,但是这罚金对他们来讲太小儿科了。
"听说"他们进香团放一次烟火是以万起跳的。
三凤宫也说烟火又不是他们放的,为什么要罚他们。
我也有打过电话给警察(110,1999,派出所电话)、环保局(1999)和消防局(119,1999)
然后等著看他们怎么处理。
基本上警察是没什么用的,只会跟他们讲讲要收起来不可以放,等警察一走又开始了
环保局说会过来测分贝,我是没看到有他们的车过来,可能没注意到。
消防局比较有用一点,好几次就是两辆消防车过来停著,过很久才离开。
我建议啦,要是下次再有阵头什么的放烟火,警察局跟消防局就直接派一组人跟着,
有违规就直接开罚。
要不然每次检举后派人到场,他们不放,等警察走了又开始放,这样有什么意义?
另外很多放烟火的是外地进香团,这类活动要怎么事先准备也是要想到。
其实板上文章翻一翻,应该一堆人都有提出建议。
※ 引述《Picaljk (guest)》之铭言:
: 大家好,我是市议员林于凯。
: 先说,这篇是一点点政治文。
: 我知道乡民就是爱看热闹,
: 巴特,前两天三民区好像有点太过热闹了 ...
: 前两天引起诸多讨论的大型爆竹声,
: 是来自覆鼎金的田都府田都元帅出巡
: 和覆鼎金保安宫及大甲妈祖绕境无直接关联
: 依照现在《高雄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治条例》
: 施放爆竹烟火,要先申请经过主管机管同意,
: 才能放。
: 但是,宗教民俗活动,
: 不必经过主管机关许可也能施放
: 六都中,台中台南高雄都有这样的例外条款
: 台北新北桃园则无(我没有要战南北的意思 ...
: 但是!就算可以施放一般爆竹烟火
: 如果要施放高空发射等大型、专业的爆竹烟火
: 还是要事先申请
: 这次违规没有事先申请
: 消防局有前往取缔没收销毁违规爆竹烟火
: 另外空气污染、噪音污染超标的部分
: 环保局也各开罚了1200元跟3000元
: 经过这次事件
: 接下来我打算着手检讨现行制度
: 并研拟在下会期提出修法
: 让制度更完善
: 1. 事先掌握程度如何?
: 中南部宗教活动施放一般爆竹烟火
: 不必事先申请许可
: 但如此一来
: 没有事先掌握的环保局
: 就只能被动接受民众检举
: 常常到场时活动都结束了
: 抓不抓得到违法就只能看运气
: 如果能够事先掌握相关活动提供辅导
: 并且抽出部分场次由环保局人员陪同监测
: 培养庙方守法习惯
: 才能源头改善庙方与社区民众的互动
: 2. 宁静时段?
: 除了晚上十点到早上八点禁止施放之外
: 在周末假日休息时间
: 是否能避免长时数连续施放?
: 例如空出午休时间1200-1400不施放
: 让民众有喘息的空间
: 3. 维护消防安全!
: 高空烟火可能危害公寓大厦消防安全
: 必须严格执行经过审查核可才能施放
: 否则依法开罚
: 这是跟团队及部分乡民讨论出来的修正方向,
: 如果有其他建议,也欢迎提出讨论。
: 谢谢!希望不会被删文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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