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新闻文"作者"问题。

楼主: simonjen (狂)   2019-07-26 11:51:37
各位板友大家好:
真是抱歉,让大家一早看这么多公告!!
根据组务判例 #1TDgjb9m (L_TaiwanPlaz),过去如果有发新闻文
因为新闻作者部分被判处退文者,可依退文信件申请取消退文,
可申请取消退文的范围自 2/27 起 至 7/26 12:00 为止被退文者。
另外于此明确定义新闻文"作者"的定义为:
1.法律定义之自然人 2.撰稿者或主编 须具备以上两点才足以被判断为"作者"。
目前对于"完整作者资讯"的"完整",目前采署名制,也就是说至少作者愿意在
报导上署名作为道德责任的负责人。
希望板友在发新闻的时候要多注意一下。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另外顺便回应一下板友对于我追杀板友的指控如下:
对于板友的违规行为,如果被判定违规,我一定会有所坚持,不管最后组务判定为
何。如果被判定违规的人,寄信申述一下就放水过(这样比较轻松),我认为这对于
遵守板规的板友是十分的不公平的,如果这样过过场就了事,那谁还要遵守板规?
所以与其说我追杀?我认为我只是克尽职守。除了对遵守板规的板友尽责之外,
也对才得起过去我判违规而无申述的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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