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治文的字数规定修正:
1.凡属政治文字数 0~199 字以 劣退及水桶 10^(字数不足次数) 天 处理
2.凡属政治文字数 200~299 字以 劣退及水桶 10^(字数不足次数-1) 天 处理
3.凡属政治文字数 300~349 字以 劣退及水桶 5^(字数不足次数-1) 天 处理
4.凡属政治文字数 350~399 字以 劣退及水桶 4^(字数不足次数-1) 天 处理
5.凡属政治文字数 400~449 字以 劣退 处理
6.凡属政治文字数 450~499 字以 删文 处理
7.凡字数不足500采共同累计制。
8.经任何人推、嘘文提醒后起算15分钟内为字数违规宽限期,仍未改进者一律以1~7点处理
字数定义:
凡内容不具阅读意义者均不采计字数。如:网址、文字表情、连续重复语句......。
以上规定,如无重大疑义,于2018/12/21 00:00生效。
P.S.公告于生效前均有修改之权利。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