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毁国父遗像判刑 高雄律师:就是要毁损侮辱国父
联合报
高雄律师郭宪彰今年3月及6月两度到高雄地检署大门口,涉嫌撕破国父遗像,另次涉将国
父遗像剪成条状烧毁,皆由同行友人当场告发。高雄地院依犯损坏国父遗像罪,共处郭拘
役30日、易科罚金3万元。郭透露已上诉,最终目标要声请释宪,他说“期待快判有罪定
谳,该关的我不会逃避”。
郭宪彰去年12月还烧国旗被判拘役20天,已于二审审理中。他表示,不是针对中华民国的
国旗或国父孙文,不论国家何时会改变,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不该立法规范国旗、国
父遗像不能碰。他认为,烧国旗凸显违反言论自由、烧国父遗像则强调违反平等权、言论
自由。
一般提上诉都盼获无罪,郭宪彰反而说“期待赶快判有罪定谳,该关的我不会逃避”。郭
宪彰解释,他以身试法,为了改变不合理的刑法160条,待走完一切法律程序,才能声请
释宪。
郭在侦讯期间坦承犯行,更主动强调“主观上就是要毁损、侮辱国父”,他说,不让法官
有任何解释的空间判他无罪,若真的被判无罪,他就要告法官枉法裁判。郭宪彰涉烧国旗
案本周五高雄地院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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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毁“中”华民“国”国父遗像
该当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