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凌博志:走路工事件的真相 吴敦义别再硬

楼主: d055086 (haha)   2018-11-21 12: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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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博志/高雄地检署前检察长、律师(当时承办该案的前检察长)
吴敦义17日在高雄的“惊天一骂”犯了众怒,因为政治要角,特别是政党领袖,公开用这
么粗暴、不堪(因太过卑劣,怒不引述)的文字对女性政治人物进行人身攻击,在台湾政
坛尚属空前,不说全民骂声一片,就连自家党员也个个噤声皱眉,不敢附和,几个有望一
搏的县市长侯选人,更是纷纷切割,不敢沾边。
吴敦义来高雄辅选,在挺韩云林同郷会面前,为2006年自己的政治传人黄俊英因“走路工
事件”以1000余票之微,输给了匆匆“南漂”的陈菊抱不平,急火攻心下,终于爆了粗口
,虽在鞠躬道歉时还在硬拗,但从那日起,他一定每时每刻都在懊悔,因为这一骂,不仅
翻动选情,也让自己的“皇帝”路梦碎。
已经作古的黄俊英与事件无涉,但雄检以至最高法院的确定判决都认定走路工是黄的后援
会成员主导发放,吴敦义为黄开脱,固然在理,但故意将事件指向陈菊,诬赖她自导自演
,恐怕言过其实。
我写此文,不光要谴责吴敦义出口伤人,更想把走路工事件的真相,一次说个明白,也要
提醒社会大众,选举场上任何王八小丑的空话、大话、肖话,都可一笑置之,惟独领袖级
政治人物的一言行都必须放大检视,因为他们的一言可以兴邦,也可以丧邦。
2006年12月8日选前之夜的10点半左右,高雄地检署接获陈菊阵营申告黄俊英阵营发放走
路工涉及贿选。约在20分钟后,黄阵营则到署按铃申告陈阵营自导自演,涉犯诬告及违反
《选罢法》意图使人不当选。
我接获襄阅主任检察官报告后,立即分案,并以检察长身份指示资深绩优的林姓检察官率
同多位检察官漏夜展开调查,经过检举人的指证和检警连夜分头奔忙,当日深夜即查扣载
送选民的2部游览车及2名司机,并传唤搭乘该2辆游览车往返造势晚会的90多名选民到案

约在翌日(投票日)清晨4时许,做完讯问笔录,林检察官回报案情大要,略谓系黄俊英
竞选总部云林县同郷后援会苏姓执行长和杨姓成员受国民党小港区党部萧姓党工嘱托,租
用游覧车帮忙动员,案发前几天,杨嘱其员工绰号“古意”者自筹款项,租了两部游覧车
,“古意”并“自掏腰包”和另一知情友人,分别在造势活动结束后回程的游覧车上,发
放每人500元的走路“工资”给车上的选民,整个过程全由早先探知讯息,混上游览车的
菊营“青年军”,以自备的针孔摄影机录下,回报陈营而擧发上情。
我得悉案情后,深怕消息走露,影响黄俊英选情,当下嘱咐林检察官告诫参与办案的同仁
严格保密,并令全员立即返家休息补眠。周六一早我留守办公室坐镇,所有想探些蛛丝马
迹的媒体全都挡在门外,结果选举无风无浪,投票顺利进行。期间有多位国民党立委来电
咆哮,要求公布真相,我一律以投票时间截止后开记者说明会回应。现在回想,当天如果
有一丝消息走漏,双方票差就不是如此这般了。
两位发放走路工的嫌犯被起诉后,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此人在判决确后轻生)和1
年6月(这些判决,都可在网络搜寻取得),如果吴敦义还要继续自欺欺人,我只能佩服
他舌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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