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 ] 6-5.1

楼主: jerry5475 (jerry)   2018-11-13 00:00:32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2034486.A.D7B.html
转自八卦版
“起因有人用怀疑的心态看待此事”
我是高雄81气爆自救会长陈冠荣
我的父亲就是罹难的竹东里里长
我身兼善款委员会委员 善款医疗小组成员
所以泰运的案子发生什么事我清清楚楚
我可以说,你的猜测是bull shit
实情是这样的
气爆当下兵荒马乱,而泰运的伤势是严重的
所以他被转过院后送
然后他被转院后送ICU后,又觉得自己身强体健
想把重症病房让给其他人,所以早早就自己申请离开加护病房
但是!!!
也因为这样,他不符合当时一笔补助款的要件
(当时那笔补助款是要有重大伤病卡,或是ICU住够久?)
(而泰运的伤势其实明显比很多拿补助款的人都严重,但白纸黑字上就是不符合)
(补助款要件我有点忘了,但我很清楚的记得,
我当时看着条款听着社会局的说明,觉得这个人就是太善良了
不然这些钱他应该是毫无疑问该要拿到的)
这个案子就送进到医疗小组让我们讨论
我们给出的决议是不符合 (尊重最后一间医院的判定)
但其实会议前市府人员有明确的跟我们说陈菊市长表示
希望看在他因公受伤的份上,我们可以从宽认定
当然,站在我自己是医生的立场,我其实觉得中间是有许多模糊地带
但这需要去看病历去询问他的主治医师并讨论
然而这其实已经踰越我们医疗小组的权限了
我们的权限仅止于认定他的资料符不符合条款要件而已
而资料上很明显的不符合,所以我们打回票
对,我可以很明确的跟你说,而这件事泰运也知道
打回票的是我以及其他医疗小组成员的决定,而不是陈菊市长
当然,打回票完,我们其实有再跟当时任职副市长?
还是研考会主委?的许立明沟通
我们说制度上我们不可能给过
但实际上,我觉得病历看起来,很有给过的空间
当然,也许大家还是有质疑
但我就很简单的问:你看看影片中他的样子,值不值得一张重大伤病卡?
后面,就是像泰运说的那个故事了
市政府带他找上医师身份的立委陈其迈,看得懂病历有办法跟健保局讨论的
努力帮他申请到一张于情于理都应该给他,但阴错阳差下他没拿到的重大伤病卡
而资料齐备下,后来的申请当然就顺顺利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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