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之前在这间健身房运动,刚加入会籍几个月而已
期间买了教练课,在上课期间因教练的疏失而弄伤了脚(韧带拉伤)
先不论这期间健身房和教练的消极态度,对我朋友的伤势不闻不问
现在我朋友想解约退掉会籍,健身房不但不给解约,还说要退会籍
就得付3千多的违约金
请问大家这样合理吗?
过失的一方是该教练,你们不赔偿朋友的医药费就算了(医生说脚伤要
大约2个月才会好)
该健身房的主管? 还说处理事情最快的方法就是付违约金解决
我朋友要求不多,只是想把还没上完的三次课程退钱,然后解除会籍而已
为何这样也不行? 是看我朋友一个弱女子好欺负吗?
请问大家除了跟消保官申诉外还有其他方法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