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受限畸零地 高雄土地开发解套
以往大面积土地开发紧邻畸零地,得与畸零地主调处才能开发,衍生许多纠纷。高市工务
局今年完成“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条例”修法,未来土地开发将不再受畸零地限制,少
了调处过程,开发速度及效率可提升4至6个月。
建商反映,过去开发案常遭畸零地“钉子户”漫天喊价,但由公部门介入调处又易浪费大
量时间及成本;修法后,不怕畸零地主刁难了,可增加建商开发意愿,有助都市发展。
“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条例”2012年8月修正至今,规定基地所有权人若无法取得紧邻
畸零地,部分土地就不能完整开发,常导致只有1、2坪畸零地的地主,要求建商高价购买
或拒卖,建商依规定只得向高市府申请调处,过程冗长。
工务局表示,过去采小基地保护主义,依先前的“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条例”,开发土
地紧邻畸零地,必须经过一次调处及另一次会议,确认整合交易破局才算完成程序,才能
开始开发。调处过程至少耗时4到6个月,影响开发时效。
据工务局统计,工务局每年平均召开4次畸零地调处会议,每场会议平均8案,等于每年约
有32个畸零地调处案件,影响土地开发总销售金额可达百亿元。
工务局长蔡长展说,调处下来,平均只有1成多可调处成功,其他都破局,却造成土地开
发停滞,浪费资源。修法后将回归市场机制自由发展,未来不再受邻地限制,开发基地只
要非畸零地,即可申请建筑,促使土地使用更有效率。
土地开发回归私人产权协调机制,建商不用再跟畸零地主调处,至于畸零地主土地如何运
用,由自己决定。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条例修法已经议会三读通过,由内政部核定中,
可望今年公布实施。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2/3224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