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A3纸夹车揭女师“教室做爱” 元配赔1万5换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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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职任教的田姓男师,被妻子怀疑与同校张姓女师有染,去年田妻竟涉嫌以A3大小白纸
印上张女照片,加注“别人家的老公特别好玩,是吗?”等字眼,夹在张女汽车后玻璃,
张女愤提告诽谤,雄院一审判田妻拘役40日,高雄高分院驳回上诉,但考量民事判赔1万5
千元确定,宣告刑事缓刑,让田妻免关。
判决指出,在大学当老师的田妻,2017年3月间下午到高职校园内停车格,将A3纸夹在张
女汽车的后玻璃雨刷上,写上“别人家的老公特别好玩,是吗?为人师表,利用午休或空
堂时间,在美术教室偷情、做爱,你好意思吗?”,让行经的人都能看见,仅涉于私德与
公共利益无关,足以毁损张女的名誉。
田妻审理时,坦承有夹A3纸,但覆蓋没有散播的意图,田妻的委任律师也说,放置时间为
下午1点半到2点间,为全校上课时段,没人会经过看到,加上纸张内容是事实,通奸犯刑
法,若张女上班时间在学校通奸,也违反教师法可能遭解雇,与公共利益有关。
合议庭指出,A3纸并没装入信封,或对折夹放,直接摊平放在汽车后玻璃雨刷上,一眼望
去就能看见纸上张女照片及文字,停车格又在校园道路边,旁有大楼,仍会有人路过。
田妻也提出丈夫与张女的通信内容、保险套、项链礼物来证明有婚外情,合议庭认为,通
奸应属私德范畴,无关教师的专业及伦理,难以无限上纲必然影响学子身心或社会教化,
况且田、张女被控通奸,根本未经任何机关查证属实,纯属田妻的臆测。
合议庭认为,刑事一审量刑没不妥,虽田妻没和张女和解,不过民事二审判田妻需赔1万5
千元确定,张女所受损害已获得填补,相信田妻知警惕不会再犯,宣告缓刑2年,全案不
得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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