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非法居留外劳 筌圣老家负责人夫妇判刑7月

楼主: tchialen (艾妈 挖爱哩)   2017-12-23 01:33:26
2017-12-22 18:56联合报 记者林保光╱即时报导
高雄豆干制造厂“筌圣老家”食品公司非法拘留外籍移工,桥头地方法院认为公司给移工
的报酬与劳动“显不相当”,今天依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判决负责人夫妇各7月,得易
罚金;杨姓女仲介业者和苏姓男子,分别因诈取仲介费、伪造文书,判刑3至8月,也可易
科罚金。
筌圣老家公司人员今天下午告诉记者,负责人郑为宗及蔡嘉娉夫妇都外出,经记者留话后
,公司人员表示已联络到郑,但郑未回电给记者。不过他们的委任律师黄俊嘉表示,要等
收到判决书,看判决理由以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桥头地院合议庭判决概要表示,筌圣老家郑姓夫妇自2002年4月以申请看护名义,雇用印
尼籍女移工“阿芳”来台照顾郑父,后来将阿芳带到工厂上班,每天工作最多达近12小时
,2010年同以看护名义,另雇用印尼籍女移工“阿美”,也带到工厂上班,每月只给底薪
2万多元,并还专扣除3000元到4800元仲介费,并强制储蓄1万元,假日或无需工作时,也
得由受郑姓夫妇指挥服劳务,“报酬与劳动显不相当”,直到去年1月,才被高雄市警方
查获,引起社会哗然。
合议庭以杨姓夫妇忽视2女移工也要排解情绪及返家省亲,“欠缺人道精神”,但依约给
付报酬及供宿,认为“恶性非钜”,2人也无故意犯罪纪录,合议庭论罪不溯及2009年6月
人口贩运防制法修法前的行为,才判处郑姓夫妇各7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另外,杨姓女仲介业者自2010年10月带阿美到筌圣,见阿芳后,骗阿芳每月缴交3000元仲
介费,就可以一直待在台湾工作,共诈得19万2000元。案发后,与阿芳和解,判8月徒刑
,可易科罚金,缓刑3年。
苏姓仲介业者则知阿美曾旷职3天,伪造“雇主聘雇外籍劳工申报表”签名,造成主管机
关管理外籍移工的正确性产生偏差,判决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9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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