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文婵/高雄报导〕市府环保局查获凤山溪上游大福公司未领有废(污)水排放许可
证,排放未经任何处理的面肠制作废水污染凤山溪,环保局当场要求业者停止排放,依违反
水污法予以举发,后续将纳入水质超过放流水标准的倍数核计裁处6万至2千万元罚锾,并勒
令停工。
环保局表示,大福公司没有营利事业登及工厂登记,使用淀粉制造面肠,制程中会产生高浓
度粉浆水、水煮产生低浓度粉浆水,及清洗地面的废水。
环保局指出,高浓度粉浆水利用10吨贮槽储存,再由屏东县的畜牧场利用槽车载运至畜牧场
做为饲料来源,每日最多载运2车次,剩下废水则利用厂房后方的管线未经处理即排放至凤
山溪。
环保局现场量测高浓度粉浆水27.4吨,蒸煮及清洗废水4.4吨,合计每日产生31.8吨废水,
该厂每日废水产生量超过20吨,已属于水污法的事业,该厂未取得目的事业主关机关的工厂
登记,且未领有环局核发的废(污)水排放许可文件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已违反水污法第
14条规定,将予以告发并命停工。
环保局指出,公司将废水直接利用厂房后方水沟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凤山溪,对凤山溪造
成污染,环保局已采集该公司所排放的废水,将进行检验分析,倘有超过放流水标准将再依
违反水污法第7条规定予以举发。
环保局说,由于该公司属水污法的食品制造业,未依规定领有废污水排放许可证,后续将纳
入水质超过放流水标准的倍数核计裁处6万至2千万元罚锾,并勒令停工。
环保局表示,由于该含淀粉废水含高有机碳会增加水中的有机负荷,增加水中溶氧的消耗,
导致河川缺氧而发臭,日前也有民众及巡守队反映凤山溪于中游河段有异味产生,环保局除
将持续加强上游列管事业的稽查外,也扩大非列管事业的巡查,以确保凤山溪水质。
环保局重申事业欲排放废污水应许得排放许可证并依许可内容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
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不应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如经查获将依水污法裁处6万至2千万
元罚锾。
环保局说,对于没有排放许可的业者,除将处以重罚外,还会要求停工改善,水污法的裁罚
准则更订有利用夜间、假日、雨天排放废水不符合放流水标准的加重处分规定,呼吁事业应
谨慎操作废水处理设施,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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