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 北高停车场委外经营租赁受害者

楼主: brywei (洒脱的自由)   2017-07-16 21:47:14
代po代收
小弟于106.4.7向高市政府交通局委托经营的“群晟开发”承租左营区富国路之“富国停车场”。业者要求最少半年缴才可承租。4/6缴清1800*6=10800给该公司。
106.4.30下午两点多,该公司致电告知停车场经营到当晚24:00整,由高市交通局收回。会有人联络退费事宜。
5月第一周,我已完成退款手续,该公司告知七日内退款。
5月底,该公司员工告知公司已将他资遣,他已不负责此业务。从此关机无法联系。
6月初,致电1999反应,交通局林小姐告知交通局已有最坏打算,并给我该业者另一个联系窗口。当日联系,该业者告知正在处理中。
6月底询问该业者,业者反应是交通局拖延手续,不将当时招标保证金使用于赔偿。“业者强调公司已申请破产,故没钱可赔。”
7月初,交通局告知,因业者属于违反契约,保证金已属没收状态,并非列为赔偿费用。
7月初,反应市长信箱,回应为他们会继续跟业者沟通。
7月初交通局来电关切,我有告知经查询,103年群晟已和台北市政府有委外管理纠纷,金额达上千万,为何可以招标经营。交通局回应,在台北是有问题,但在高雄无异状,所以没有更换厂商。“但保证金确实已没收,无法当做赔偿费用。”
想寻求是否有此案件的受害者,组成自救会。据交通局表示,本次事件受害者达上百人。
PS.已透过议员关切,议员回应此为个人消费纠纷。另向苹果投诉,苹果好像看到高雄市政府的相关新闻都会突然很忙,然后就不见了。
如果您是受害人,请来信给我您的姓名、Line id、电话,让我们一起讨论有没有另外解决方式。
本帐号为转po,若来信后,我会转给事主,请他与你们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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