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23003052-260402
高雄市议员萧永达23日到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检举补教名师陈星涉嫌逃漏税。萧估算,陈
星1年应缴544万余元所得税,但实际短漏报金额多少,他则予以保留,交由国税局追查。
高雄国税局受理检举后表示,一切依法办理。
萧永达表示,本名陈国星的陈星,在105年度以前担任补习班教师,其团队在台北、桃园
、台中、台南及高雄5家补习班任教。
萧说,以学生2千人每学期学费1万元,1年可收4千万元,再分配给补习班行政费等,可分
得2千万元。
再者,上课老师一大节课3小时,约4至5千元,陈星团队成员1年领不到500万元,所以陈
星年所得逾1500万元。
萧说,1500万税率45%再扣减130万5千累进差额,他估算陈星每年应缴544万5千元税款;
以所得税法110条应处以漏税额二倍以下之罚锾,另以税捐稽征法21条,核课期间为5年。
媒体询问如何得知陈星短漏报所得税?每年申报多少所得税?萧说,陈星少报很多、予以
保留。
高雄国税局回应,陈星的户籍地可能在台北市,会将检举案转交台北市国税局处理,至于
陈星每年缴多少所得税属个人隐私,无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