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与硅品合并案 公平会准了!
新头壳
日月光与硅品的合并案,经公平会审核一个多月后,于16日的委员会议中,认为合并案的整体经济利益大于限制竞争的不利,因此决议批准日硅合并案。
今年国内半导体业最引人关注的“日硅合并”案,于7月底递件公平会审理,但公平会迟迟未审理日硅案,直到10月5日才正式受理,眼见此合并案似乎卡关在公平会上,而国际半导体大厂一波又一波的展开合并潮,令业界相当担忧。
对此,公平会于16日的委员会议中决议,有关日月光与硅品的合并案,因为结合的整体经济利益大于限制竞争的不利,根据公平交易法第13条第1项规定,不禁止两间公司结合。
公平会表示,日月光拟取得硅品1/3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并由新设控股公司接续2家公司与新设控股公司的股份转换。转换完成后,日月光与硅品同时成为新设控股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并各自以原公司名字续存。而2家参与结合事业的全体董事及监察人由新设控股公司指派,经理人则由董事会决议订定。
公平会认为,日月光与硅品主要业务均为各式积体电路(IC)的封装及测试业务,而全球封测代工市场参与竞争的厂商至少有70多家,竞争堪称激烈。另外,各家封测技术高低不同,且封测业者依客户要求的规格与技术进行客制化服务,较难采取一致性行为。而日硅合并后,2家公司仍将维持独立运作的方式,因此,对于全球半导体封测市场无明显限制竞争的效果,故而批准此案。
此外,公平会也指出,合并案通过后,应可节省日月光与硅品的研发成本,而节省的成本再投入技术创新与研发,对于国内的封测产业技术水准将有所助益。虽然不免会有转单效应出现,但对国内整体经济仍具有正面效益。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6-11-16/7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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