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sa (小忍)》之铭言:
: 各位板友好
: 小弟家住大楼
: 每个月交管理费+机械车位的维护清洁费
: 今年管理室要求多缴交修理费,由同一机组人员分担
: 所持理由为:初始的大楼管理办法规定
: 我把规定看了一下,发现所谓的规定就是建设公司的那套照本宣科照抄
: 然后在第一任委员会下通过这样
: 十五年来没有任何变动
: 这15年来,缴交的钱,一个车位每个月250元,150元是维护费,100元是清洁费
: 共53车位
: 以总数(简称A)来说
: A:15年x12个月x250元x53车位=238万5千
: 以不含清洁费的总额论(简称B)
: B:15年x12个月x150x53车位=143万1千
: 以收入减支出出法(A-清洁费为状态C)
: C:238.5万-5万元清洁费=233.5万
: (15年来清洁2次,一次费用25000)
: 以金额论,当年初版的定出管理办法在修缮方面不尽公平,是否有不妥之处?
: 报修零件在5000以内
: 主委开会给出的答复为:能修改,要尽付住户大会表决
: 可是很有趣喔,151户,53户好似在当冤大头多缴,想寻修改同意,好似没如此简单
: 请问我是否有少算某些支出造成理解不当?
: 另,这是高雄大楼管理层面的现况吗??还是建设公司一开始就写错条文
: 导致后来管委会照抄的办法失能??
: 高雄点大概就是,大家住高雄,如果有机械车位都是这样比照办理吗??
首先, 要厘清一点: 大楼是否有平面车位??
有的话==> 平面车位也要缴清洁费, 机械车位讨论清洁几次来算钱??你扯这些是没意义的
没有的话==> 进出停车场要不要多乘坐1-2F的电梯??机械车位起降要不要用电??
其实总的来说:
停车场清洁费就是使用者付费的概念:
比[没有车位的人]多使用了公共设施, 就应该多付钱
只是没办法每样设施去算用多少次??多少钱??
就以清洁费这个名目来收个费用, 大家不用斤斤计较就好了
另外, 机械车位就是当初买车位比较少钱, 但后续维修比较多钱
没理由要没用买机械车位的其他住户去负担维修费用的!!
报修5000以内???
你应该是少打了很多字吧?
应该是 报修5000元以内由管委会支出 吧?
而且, 你也漏掉了
每个月机械车位定期保养费用??
升降设备年度安全检查费用??
结论, 跟你说:
机械车位多缴钱是应该的
高雄市这样, 全省也这样
以前一些高雄市中心区的大楼, 因为基地小又想要汽车停车位,
才有人想到搞机械车位, 让最底层多挖深一点, 一位多用
但这些都是当初贪小便宜, 没想到后续维修费用是越来越多
最后, 你搞错重点了
你应该是要注意厂商是否有确实保养机械车位的设备??
是否有照规定安全检查??
是否有偷偷修改负重规定??(PS:)
PS:
有些厂商会杀价抢保养的合约
但是, 所有的东西都要成本,
杀价就会偷工,
但厂商又想要撇清出事时的责任
就把机械车位负重规定偷偷改成比较少
出事时就说是车子过重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