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补个后续的状况 本来觉得警政关系好不好没差
现在看到高雄警察信箱回应人一整个装死整个火大
我就继续跟你玩下去!
先再次强调一下 有店内员工说他们有来电显示
所以他们知道我的电话没什么问题
跟警察无关 重新再澄清一次
有几分证据 讲几分话
那现在事情到什么地步了呢?
之前去高雄警察局系统检举第一次
以违反公平交易法 消费者保护法 检举
被回复说请去找消基会检举
乡民们的指点说 消基会是民间组织 没有公权力
官方的消费问题主管机关应该是消保会
消保会说 食物方面的主管机关是卫福部
所以去卫福部检举家蒂诺鸭肝装鹅肝卖的行为违反公平交易法 消费者保护法
卫福部的回应如下:
“所传邮件,业已收悉。
广告违规与否,应视个案所传达消费者讯息之整体表现,包括文字叙述、产品品名、图案
、符号等,综合研判。就台端所反映案内广告内容涉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广告管理
规定之虞,本部食药署业移请高雄市政府卫生局依法查明处办。”
卫生局出动中
但刑事的部分还没完 所以跟警察局检举了第二次 以违反刑法339条诈欺罪来检举
还是被用罐头秒回要去找消基会检举 (等不到一个小时 真的超快的
我平时申诉都要等个十几天)
改用行政申诉反映一次
质疑为什么不受理诈欺
还是被罐头回复去找消基会
到这边就开始火大了 要这样闪是吧? 警政关系很好是吧?
我看你多会闪?
同时寄信给市长信箱 说警察局把刑事案件踢给民事机关消基会去处理
然后同时再次申诉家蒂诺有违反刑事诈欺的三个要件
正面询问不受理的理由
然后再报一次案
等了几天
市长信箱转给了鼓山分局的人去处理
行政申诉跟线上报案持续处理中
如果再用罐头退回我一次
我只能继续再用更多管道去追这件事情了
林北不要家蒂诺退费 这不是个个案
林北要的只是一个公平正义
要玩大家一起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