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 机车版有询问过 相关问题
有个乡民自称是 新北市第一线违规处理人员
是说 不需要特地截照片 其实只需要附上影片
因为截的照片 不一定是他们喜欢的角度 后来检举都只给影片 全都成案
台北市 新北市的话 无论有无成案都会回信
其实线上检举真的很方便(只限定交通违规)
至于乱丢烟蒂那种 还要烧录光盘 挂号寄到环保局(台北市一案似乎360$)
不过要烧光盘就算了...持有行车纪录器一年才成功拍到一件
但是真的能拍到的机率却很低
小弟我只要遇到 开车/骑车抽烟的 多半会注意多录一下
特别是骑车会丢烟蒂的多半会再行进间丢弃&丢在自己踏板上让风吹走
所以只好检举一些 变换车道未使用方向灯/行驶禁行机车道/红灯越线/未两段左转
不过我还是觉得在帽子上装行车纪录器的风气 南北差异还是很大?
台北 可能5% 高雄大概1%吧!(过节返乡在路上的感觉)
当个认真的检举人其实并非坏事 反到超熟悉法规 自己就很难会去违规了
行车纪录器不贵 好一点四千多 便宜的二千内 买一个放头上 会安心点
汽车恶意逼车的情况也会减少
※ 引述《tkucuh (tku's cuh)》之铭言:
: 看多了这些抱怨文后,
: 我真心觉得,自己装个行车记录器来举发吧。
: 我自己是,如果心情好或忙就没举发,如果有空的话一天十来件不是问题。
: 举凡: 汽机车停人行道、并排、红线停车、闯红灯、未戴安全帽(未扣上也算)
: 、红灯右转、跨越停等线等等。
: 太多可以举发了。
: 真的,一个行车记录器约莫两三千就有,可以用好几年,上下班时段使用,
: 回家后花半个小时截图跟剪影片上传警政信箱,这样做比等待警察来维持交通快多了。
: 我自己例子,我曾经举发一辆车停在人行道,上班时段我都会拍到,
: 连拍好几个礼拜,拍到车号我都背起来了,警察受理检举举发回报单大概十几张。
: 那辆车后来一样停人行道,然后行李箱打开不让我拍,所以我就叫拖吊。
: (我没在现场等,因为要上班)
: 现在已经两个星期没看到那辆车了。
: 同一路段一样一堆汽机车停,我现在一样持续举发。
: 你的状况试试看用
: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33条
: 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设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 、行车管制及管理事项之管制规则而有下列行为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
: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锾:
: 四、未依规定变换车道。
: 六、不依规定使用灯光。(变换车道时,应先显示方向灯光或手势)
: 第 45 条
: 汽车驾驶人,争道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 元以下罚锾
: 五、插入正在连贯行驶汽车之中间。
: (这一条我举发过排队下交流道插队的车,慢车道插队我没举发过)
: 下次有机会拍到可以试试看这几条举发。
: 以我经验,方向灯不打举发成功率很大。
: ※ 引述《Regan1857114 (Regan)》之铭言:
: : 在高雄骑车骑久了
: : 每天无时无刻都有汽车占用慢车道
: : 尤其是路小的地方
: : (e.g.凤山区中山路)
: : 机车都不够塞了
: : 汽车还要贪快硬塞进来
: : 前后夹着机车
: : 这样没比较快反而更堵塞
: : 还一堆不打方向灯直接快速切慢车道
: : 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 : 还是骑机车的人命不值钱?
: : 真是白目
: : 而且现在还不只出租车这样
: : 但针对这种情况也没辄
: : 交通方面的行政罚法似乎没明确规范
: : 不知道其他县市占用慢车道的情形
: : 有没有比高雄严重?
: : 第一次在此板发这类文
: : 还请高雄板的各位帅哥美女鞭小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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