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汽车占用慢车道无法可管

楼主: tkucuh (tku's cuh)   2016-10-19 10:09:51
看多了这些抱怨文后,
我真心觉得,自己装个行车记录器来举发吧。
我自己是,如果心情好或忙就没举发,如果有空的话一天十来件不是问题。
举凡: 汽机车停人行道、并排、红线停车、闯红灯、未戴安全帽(未扣上也算)
、红灯右转、跨越停等线等等。
太多可以举发了。
真的,一个行车记录器约莫两三千就有,可以用好几年,上下班时段使用,
回家后花半个小时截图跟剪影片上传警政信箱,这样做比等待警察来维持交通快多了。
我自己例子,我曾经举发一辆车停在人行道,上班时段我都会拍到,
连拍好几个礼拜,拍到车号我都背起来了,警察受理检举举发回报单大概十几张。
那辆车后来一样停人行道,然后行李箱打开不让我拍,所以我就叫拖吊。
(我没在现场等,因为要上班)
现在已经两个星期没看到那辆车了。
同一路段一样一堆汽机车停,我现在一样持续举发。
你的状况试试看用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33条
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设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车管制及管理事项之管制规则而有下列行为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锾:
四、未依规定变换车道。
六、不依规定使用灯光。(变换车道时,应先显示方向灯光或手势)
第 45 条
汽车驾驶人,争道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罚锾
五、插入正在连贯行驶汽车之中间。
(这一条我举发过排队下交流道插队的车,慢车道插队我没举发过)
下次有机会拍到可以试试看这几条举发。
以我经验,方向灯不打举发成功率很大。
※ 引述《Regan1857114 (Regan)》之铭言:
: 在高雄骑车骑久了
: 每天无时无刻都有汽车占用慢车道
: 尤其是路小的地方
: (e.g.凤山区中山路)
: 机车都不够塞了
: 汽车还要贪快硬塞进来
: 前后夹着机车
: 这样没比较快反而更堵塞
: 还一堆不打方向灯直接快速切慢车道
: 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 还是骑机车的人命不值钱?
: 真是白目
: 而且现在还不只出租车这样
: 但针对这种情况也没辄
: 交通方面的行政罚法似乎没明确规范
: 不知道其他县市占用慢车道的情形
: 有没有比高雄严重?
: 第一次在此板发这类文
: 还请高雄板的各位帅哥美女鞭小力点
:
作者: Regan1857114 (Regan)   2016-10-19 10:39:00
感谢分享,请问事实与举发时间最多隔多久?上一篇回文有违反版规之虞,还没嘘文原po就删文了,啧啧
作者: iComeInPeace (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   2016-10-19 15:05:00
政府0动作,只能靠民众自发行动真的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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