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中华三路路权问题

楼主: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6-07-20 23:54:50
※ 引述《kimjay (kim)》之铭言:
: 想请教一下
: 从中华三路和六合路上的加油站,往中华地下道方向骑机车的话
: 中华三路是双向四线道,左右各有二向快车道,最外侧慢车道
: 机车如果骑在外侧快车道上,在中华三路上这样有违反交通法规吗?
: 因为警察说这样子违法,路权是汽车的,所以被开单
: 可是我记得最外侧快车道不是可以骑吗?
: 而且我google地图,中华三路也只有内侧快车道有写禁行机车,外侧没呀
: 求解
: P.S.因为慢车道常被一些汽车或大车停在路边,根本没法骑在慢车道上
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民国 105 年 04 月 29 日修正)
第 99 条
机车行驶之车道,应依标志或标线之规定行驶;无标志或标线者,依下列
规定行驶:
一、在未划分快慢车道之道路,应在最外侧二车道行驶;单行道应在最左
、右侧车道行驶。
二、在已划分快慢车道之道路,双向道路应在最外侧快车道及慢车道行驶
;单行道道路应在慢车道及与慢车道相邻之快车道行驶。
三、变换车道时,应让直行车先行,并注意安全距离。
四、由同向二车道进入一车道,应让直行车道之车辆先行,无直行车道者
,外车道之车辆应让内车道之车辆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时,内、外侧
车道车辆应互为礼让,逐车交互轮流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及间隔。
五、除起驶、准备停车或临时停车外,不得驶出路面边线。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驶。
机车行驶至交岔路口,其转弯,应依标志或标线之规定行驶;无标志或标
线者,应依第一百零二条及下列规定行驶:
一、内侧车道设有禁行机车标志或标线者,应依两段方式进行左转,不得
由内侧或其他车道左转。
二、在三快车道以上单行道道路,行驶于右侧车道或慢车道者,应以两段
方式进行左转弯;行驶于左侧车道或慢车道者,应以两段方式进行右
转弯。
机车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仅以后轮着地或以其他危险方式驾车,亦不得
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执行任务之警备或巡逻机车,得不受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九十九条之一之
限制;并得行驶快速公路、市区快速道路,不受标志或标线之限制,但应
开启警示灯。
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规定,不服举发事实者,应于30日内,向处罚机关
陈述意见,无须任何费用,原举发机关受理民众申诉后,应审酌违规事实及违规人陈情意
见,依权责维持原举发处罚或建请处罚机关撤销违规。
但还是希望大家平安上路,不要吃罚单也不要遇上三宝啦 = ="a
新兴分局关心您 ^_<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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