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市》学校、医院、图书馆50公尺内 禁

楼主: yuzukineko (閃亮三叔公)   2016-06-02 00:01:16
《高市》学校、医院、图书馆50公尺内 禁放鞭炮烟火
〔记者陈文婵/高雄报导〕市府首创“高雄市政府宗教活动友善环境辅导要点”昨上路,
明定学校、医院及图书馆五十公尺内,严禁施放爆竹烟火,入庙或会香限定施放环保鞭炮
或小盒烟火,违者将依法开罚。
高市寺庙约三千多间,有立案者近一千五百间,近来施放爆竹烟火衍生扰民事件频传,市
府民政局邀集环保局、消防局等,成立“宗教活动通报群组”,订定“高雄市政府宗教活
动友善环境辅导要点”。
市府针对噪音管制法规定晚间十时至隔日上午八时不得从事庙会活动,扩大纳入学校、医
院(诊所除外)及图书馆五十公尺内,全天禁止施放爆竹烟火,也不可使用扩音设施从事
庙会活动,违者依噪音管制法开罚三千元。
遶境、放炮 都要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庙会活动于入庙、会香、离庙之际,分三阶段施放爆竹烟火,要点限制入
庙或会香之际,施放爆竹烟火只能二择一;连施放的爆竹烟火也有规范,要求一串五十公
分环保鞭炮或一小盒装烟火,降低噪音、更减少污染。
民政局长张乃千表示,庙会活动施放爆竹烟火,应于五日前提出,遶境、游行应于十五日
前提出,向消防局或警察局提出申请,市府将加强执法,采一行为一罚,并列入年度建筑
物公共安全检查。
违反规定 最高罚30万
民政局指出,庙会违规行为由各局处视情节开罚,消防局可依“高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
治条例”重罚三十万元;环保局可依空污重罚十万元或噪音管制法重罚三万元、废弃物清
理法重罚六千元等;警察局可依社会秩序维护法,最重开罚六千元。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9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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