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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讯】高雄市政府民政局为辅导于本市从事宗教活动之团体,能自发性减少燃放爆竹
烟火、金纸及线香等行为,让宗教节日及民俗活动对环境更加友善,特订定“高雄市政府
辅导宗教活动友善环境要点”,并于105年5月31日开始实施。
该要点将现行宗教活动应遵守消防、环保及警察相关法令规定、禁止区域及相关申请程序
等项目全部纳入规范,让市民朋友及民间团体清楚得知,从事宗教活动时,应注意事项,
如:团体于入庙或会香时仅得施放一串50公分环保鞭炮或1小盒盒装烟火;各级学校、医
院(地区医院以上等级)及图书馆周围50公尺范围内,全天候禁止施放影响安宁之爆竹烟火
,亦不可使用扩音设施从事庙会活动;宗教团体从事宗教活动,若有施放专业爆竹烟火或
遶境、游行等行为,应分别于5日前及15日前向本市消防局或警察局提出申请。
民政局张乃千局长表示,市府常接获民众检举宗教活动扰民或违法情事,为使市民拥有宜
居生活品质,民政局基于宗教辅导立场,审酌宗教活动举办现况后,订定该要点;另于5
月26日邀集环保局、消防局、警察局、交通局及各区公所成立“宗教活动通报群组”,第
一时间掌握宗教活动之相关资讯,提早向活动主办单位宣导,期减少宗教团体违规情事
。
为使市民朋友拥有干净的生活环境及宁静的居住品质,民政局将与本市各区公所利用各种
集会活动向宗教团体宣导“高雄市政府辅导宗教活动友善环境要点”,另特别提醒于本市
从事宗教活动之团体,市府未来将加强执法,如违法施放爆竹烟火将采一行为一罚。期透
过法规、宣导及宗教团体自律三管齐下,让本市环境品质更加清新,市民朋友生活更加美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