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未申请空污排放量认可 3大户被点名

楼主: chiefoflaw (打狗师爷)   2016-05-25 20:06:27
2016-05-24
列管476家业者 仅2成4提出申请
〔记者陈文婵、洪臣宏、陈永吉/
综合报导〕高屏地区空气污染总量管制计画去年六月底上路,高市列管四七六家业者,但
迄今仅二成四业者提出申请,市府环保局点名中油、台塑、中钢铝业等排污大户,呼吁尽
速申请排放量认可,若未依规定期限完成者,将由市府迳行认可排放量。
中油、台塑、中钢铝:依法办理
中钢铝助理副总柳秋雄表示,已于本月十日网络申报,并在十七日向环保局提出书面申报
,相关手续已经完备;中油及台塑皆表示,一切会依法办理。
高市是台湾的重工业之都,不但有仁武、大社、林园三个大型石化专区,还有燃煤发电厂
、钢铁工业密度最高的临海工业区,固定污染源负荷占全台约四成,依据环保署统计,高
市细悬浮微粒来源以钢铁工业一成八最多,空气污染严重。
环保署去年六月底公告高屏地区列为空污总量管制区,针对粒状污染物、硫氧化物年排放
量十公吨,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五公吨,高市列管四七六家业者,要求今年
六月廿九日前提出申请,既有固定排放污染源三年内减量五%。
多家大型固定污染源规划减量
环保局表示,高市辖内已有四十家业者取得认可文件,另有一一五家提出申请,总计仅占
二成四比例,其中大型固定污染源,如中钢、台电、台船、烨辉、南亚塑胶等,皆已提出
排放量认可申请,并着手规划减量作为。
环保局指出,目前仍有七成六业者未提出申请,点名中油、台塑、中钢铝业,强调排放量
认可作业涉及业者未来产能及污染排放的限制,若未于期限内完成申请,或补正时间超过
九十日者,将迳行认可污染物排放量。
环保局说,业者应于一○七年六月廿九日前,达成削减各污染物排放量五%,未依规定完
成者,将依空气污染防制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可开罚十万至一百万元;情节重大者,将面
临停工或停业的处分。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99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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