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上班29天的薪水条 惨到令人不忍看

楼主: gigi030507 (火页火页)   2016-05-18 20:13:03
※ 引述《ajcky (~张小杰~)》之铭言:
: ※ 引述《jiern (jiern)》之铭言:
: : 上班29天的薪水条 惨到令人不忍看
: : 苹果
: : 薪水低不是新闻,但这张薪资条令人忍不住惊呼,太惨了吧!
: : 网友在《爆料公社》po文照,他说看不懂自己的薪水条,上面写他工作29天,底薪为15
: 95
: : 0元,因为请一天事假、无全勤,但有加班费、伙食津贴、交通津贴、外勤津贴、误餐
: 费
: : 、雇主提缴劳健保劳退3529元等,总计应有25918元。不过在扣除部份,除了员工应自
: 付
: : 的劳健保费,还有一项“冲公司应付保费”3529元,所以实领又减为21695元。
: : 其他网友回应,“这薪水也太扯了”、“很明显他就是把公司要付的6%提拨跟公司要付
: 的
: : 劳健保都让你付。这是不合法的。”、“我帮你算了一下,上29天+20小时加班=2万1?
: ”
: : 、“看看到职日…你好像也要满两年了…薪资是否有点低”、“去劳工局申诉吧,太夸
: 张
: : 了”
: : 而《苹果》请教北市劳工局劳动基准科长叶建能,叶建能表示,依照劳基法规定,雇主
: 负
: : 担部分如果雇主从员工薪水去扣发,已经涉及到劳基法22条,“薪资没有全额给付”,
: 按
: : 照劳基法79条的规范,它是可以处2到30万。
: : 而他检视该名劳工的薪资条,也发现,在加班费部分,雇主也有给付不足的情况,他表
: 示
: : ,“延长工时就是所谓的加班费计算,依照劳基法24条,前两小时应该要加乘1/3,后
: 两
: : 小时应该要加乘2/3,他(雇主)没有按照劳基法第22条去计算加班费,这是在劳基法79
: 条
: : ,都是(可罚)2到30万。”建议劳工可以工作当地的劳工行政机关去申诉。
: : http://goo.gl/uYZBQJ
: : http://goo.gl/ePyVgf
: : 上班、加班,一个月只休一天,得到这样的报酬
: : 新闻连结
: : http://goo.gl/CmuqZ1
: : ======
作者: SotaFujimori (╯⊙ω⊙╰* )   2016-05-18 21:26:00
同感 保障最低时薪120, 20008的时薪换算却83.375元保障劳工法益的立足点竟然会因为时薪月薪制有落差因为有有给休假这个东西的存在, 普遍都算30天个人也是认为做一天算一天工资来算比较简单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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