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后劲溪日月光免罚 高市府将上诉
自由,连结有民众抗议照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640838
2016-03-22 19:36
[记者黄旭磊/高雄报导]日月光K7厂于2013年10月1日排放异常废水,经高雄市环保局
判定污染后劲溪,高等行政法院今(22日)根据罚金计算有误等理由,判定高雄市府裁处
日月光罚锾1亿2百多万元免罚。
日月光K7厂因排放异常废水,两年多前遭环保局于楠梓加工出口区陆放渠道下游验出水质
重金属镍4.38mg/L、pH值为3以下,属强酸废水恐对生物造成急性伤害致生公共危险,遭
高雄市府勒令停工并开罚。
日月光日前提起行政诉讼抗罚,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22日)下午以环保局裁罚金额计
算有误等理由将原处分撤销,要求市府重为适法处分。
高雄市副市长陈金德得知判决,大表不满。陈金德表示,无法接受,市府将研议上诉。
陈金德说,刑事部份日月光一审被判无罪,是因为高雄地院引用环保署不适用废清法的函
释,与举证无关,高雄市政府环保局绝对善尽举证责任,且亦积极协助检方上诉。另外,
因为高市府查获日月光案促成水污法修法,加入刑责与提升行政罚到2千万元,但2千万元
裁罚上限仍嫌过低,无法有效扼阻企业心存侥幸,呼吁立法院能再修法提高裁罚上限。
高雄市环保局表示,本案裁处罚锾共计新台币1亿201万3867元,不法利得计算是采用事业
废弃物清理计画书资料计算96年至102年各年度平均单位每公吨废水产生之合理污泥量,
加总“应支出而未支出之废水操作费用”及“应支出而未支出之相关费用孳息”等费用,
扣除与本案有关连之已罚罚锾。
…居然不用罚,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