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这样真的不能报案吗?

楼主: Tak4678 (ㄏㄏ)   2016-03-20 12:57:00
小弟键盘消防员
附加有两个认识超过5年的警察朋友
不知能不能回答你问题
先从下列几个面向来看这间事情
1.当初报案是事由
你说现场有消防员(穿消防衣)还有救护车
(ps其实两个都是消防员喔)
就假设当初是报救护+需要破门好了
我们到达现场后,破门与否有两个判别要点
(1)现场是否为紧急状况(大部分是火警)
如果现场屋内已经有火烟窜出了,我才懒的理其他人同意不同意,先破门再说
(2)相关人员是否同意破门
如果当事人或家属同意破门,我们请他签名或者录影存证,然后破门
如果家属说,欸欸等等我人在台北,马上开车回去,你们别乱动
就等囉
如果家属联络不上
就是要警察+里长同意
我们才能破门
所以如果现场未见火烟的强制破门
是警察和里长要一起担这个责任的
有关下面讨论锁匠的费用谁要出
(说住户的那个不是警察)




2.警察的工作性质
详细的我不清楚
但是常常听我同学在抱怨说
“X的,又有一个__买点数要援交被诈骗的”
“今天站路口,那个阿伯真的不理我直接闯过去欸”
就是要面对一堆奇怪的事情要你处理
或者说 要你担责任,却不给你权力
简单来说,要是警察今天很紧张说,破门!
我们破了,进去没人,屋主此时回家
“啊我出去买菜而已你们在干嘛,手机放家里充电当然在家里响啊”
这下要赔钱+被投诉+写报告
(这年头连开罚单口气不好都会被投诉喔)
所以警察在处理这些有争议的事情上会比较偏向保持原状,我觉得情有可原
但还是希望不要再有刁民+白痴长官来打击警察士气了…
高雄点:有人知道弥陀在哪里吗哈哈哈,每次讲说我是弥陀人,都没人知道那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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