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雄跨年场冷了 网友怨风光不再

楼主: footman0715 (脚男)   2015-12-10 04:40:34
我只就税金的部分
来讲一下好了
营业税来说
摊贩属于小规模营业人(月营业额低于20万)1%
需固定摊位
才会课征1%的核定税额
小规模营业人的起征点是销售额一个月8万以上(营业税法二十六条规定)
沿街叫卖的不课征营业税
假设其他消费都到了(吃喝玩乐)5%的门槛
假设今天中央统筹分配款100%给高雄
高雄市要回收的1000万的话
需要1000万/0.4=2500万的营业税金收入
因为营业税是60%中央收入 40%统筹分配款(全国)
当然不可能40%全给高雄
营业税部分我都算5%(1%的也都算5%了方便计算)
2500万/0.05=5亿(消费额)
当然你会说还有营业所得税
90%中央收入 10%统筹分配款(全国)
统筹分配款里面还含有6%的特别统筹分配款
那假设高雄市一样可以拿到100%的统筹分配款
特别统筹分配款不计入
所有行业的纯益率平均设为10%
假设高雄市可以拿到85万的统筹分配款要多少销售额呢?
85万=x*10%*17%*10%
x=5000万(销售额)
如果算五亿(销售额)
850万的税收
当然中央统筹分配款不可能100%分给高雄市
我也就单独高雄市下去看
不看国家的税收
因为看国家的就偏离主题了
就是5亿的销售额(不含摊贩)
能创造出高雄市的税收1850万(重点是100%分配给我们)
可惜
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办法
第七条第一项
第三条第一款之款项,以总额之百分之六十一点七六分配直辖市、
百分之二十四分配县(市)、百分之八点二四分配乡(镇、市)。
105年分配率=27962百万/244446百万=11.4389%
这篇只是单就以你说
只要两亿销售额度就能创造一千万的税收来说明
高雄市能收到多少而已
我当然支持能利用地方政府的钱促进地方发展
5亿/11.4389%=43.71亿(大约需要销售额)
43.71亿/30万人=14570元(平均一人消费)
高雄市政府一定亏
所以剩下的功能就是
让高雄的经济因为这次放烟火而活络
个人的浅见是
烟火还是需要财团的赞助
能不能为财团建立形象与创造利益
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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