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宣导--反推荐 无需强制写出店名

楼主: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则慢)   2015-11-27 08:03:22
高雄板规已经没有规定 反推荐 店家,必需强制完整写出店名
例如只要写出中正路某烧肉店家这样即可。
这部份特别强调的是 1.文章内仍要有高雄点 2.发文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所有网络发言都要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是公然污辱或其它...
当发文者发表言论,有可能会影响该店家名誉的时候,更该就事实发文。
虽然没有规定必需完整需写出店名,仍应尽量缩小所描述店家之地点。
不然有可能被嘘到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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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板主接到某件高雄板发文、推文者,被店家提告之案例
因此特别在此说明。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5-11-27 15:07:00
是不用怕,不过真的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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