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今天拿包装电脑的那种大型保丽龙与泡棉,而且是很干净的那种,
环保局的资源回收车竟然不收,叫我直接丢垃圾车,
不知道版上的大家是否也遇过这样的情形呢?
虽然我知道保丽龙体积大不方便回收,而且也卖不了什么钱,
但这明明就是公告要回收的物品啊:
http://www.ksepb.gov.tw/WebSite/Index?LinkID=29 高雄市环保局回收物品
感觉就是反正没什么利益,就便宜行事地叫民众全丢垃圾车了,
唉,政府的资源回收本来就不是以回收利益作为优先考量吧。
(注:附带一提,我一直以为保丽龙燃烧会产生戴奥辛,
但刚刚特地查了资料,
好像在焚化炉以700度充分燃烧后,保丽龙可以完全分解,对环境不会有影响,
可是这是在单纯燃烧保丽龙的情形,但实际上垃圾是混烧的,
所以还是有学者认为有促进产生戴奥辛的可能。)
虽然也可以听话地把保丽龙直接丢垃圾车,
可是我实在不想就这样照做啊!! 这并不是正确的啊!!
(所以就很生气地又拿回家了...亏我倒垃圾前还信誓旦旦跟我妈说保丽龙可回收...)
所以想问看看大家是不是都有遇到同样的情况?
此外,如果想要改善这个情形的话,除了投市长信箱以外,是否还有其他方式?
(唉,但我实在不大想写市长信箱,
根据之前一些经验,信也只是转来转去,然后最后某个人打个电话来虚应故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