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高雄人,这一直以来真的是高雄人职场的悲哀,
认识朋友有几位都算是传产业的老板,私底下都有看过他们公司发给员工的薪资单
真的都很悲剧(当朋友可,但死都不会到朋友公司去工作)
高雄劳工局基本上和之前有被爆的台南劳工局,都是一个样
完全就是资工局,劳工想申诉,除非你后台硬,或者你比他们更懂法律
不然很高机率被河蟹(朋友曾去检举过,但被各种刁,甚至检举人是谁还被公司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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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题了,照原文PO的台郡,
底薪13603再加上其他名目(津贴,全勤等)才可能超过法定基本工资20008
(原文的油钱3千是要做满3个月才有)
问个问题(曾看过的类似薪资单,但当时是17280)
如果他给底薪13000,全勤2000,绩效奖金3000,加班费3000合计2万1千(基本工资20008)
全勤要全勤才给2千,绩效要有达到业绩才有奖金,
加班费是因为上12小时班给的(早10晚10)
如果当月没有全勤,也没有达到绩效,这样子只能领1万6,这样有算符合基本薪资吗?
这到底有没有违法?
※ 引述《e52155 (玳鳞官洛音)》之铭言:
: 小弟因为私人因素把自己开的摊贩收起来,
: 最近在找工作,
: 没想到今天一早看到……
: http://i.imgur.com/nNLIbHP.jpg
:
: 底薪13603,
: 我最爱的高雄真的已经到这种地步了吗?
: 是说找工作找到压力好大啊啊啊!
: 不知道我朋友看到这篇会不会跑来密我聊聊就是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