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c2200 (b!o10)》之铭言:
: 说到这个很无奈阿
: 上周三
: 骑脚踏车经过庆丰街的时候
: 红绿灯由黄转红
: 我就煞停在机车停等区
: 过一秒半后
: 后面小黄直接撞上来
: 还说我急煞
: 对方态度超级恶劣
: 明明就没保持行车安全距离
: 报警后 警察态度消极 且很出租车司机好像很熟的样子
: 立场整个不中立
: 小黄严重违规
: 也不开单
: 只能说在台湾骑车就是虽小
: 难道连骑个脚踏车也要装行车纪录器嘛
: 红色的报案三联单上
: 对方的签名相当潦草 根本无法辨识清楚
: 警察就一副那种不想办事情的态度
原PO及各位网友早上好,本案交通事故已由鼓山交通分队按程序受理,并制作相关图表
笔录在案。
另原PO所提到交通违规部分,依程序需俟交通大队的初步肇事原因分析,确认肇事责任及
原因后,才挚单告发。
以上感谢原PO及各网友关心,也提醒原PO依交通事故处理联单的当
事人须知第2点,可于受理事故30日后,向本局交通大队联合服务中心申请调阅相关事故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