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撤下“中正”重建历史记忆!陈菊:中正

楼主: NKVD (Cheka)   2015-05-23 13:24:35
※ 引述《querencia (当地球停止转动)》之铭言:
: ※ 引述《NKVD (Cheka)》之铭言:
: : 这个原因是“某些人”认为,而不是“所有人”认为
: : 民主就是要防范“某些人”认为,就去作一些他们想作的事
: : 你怎么没想到这些住宅或所有权人其实对路名很满意?
: : 不会导航,但报住址时应该满好报,或很有印象、很好记之类的
: : 我的重点不是中正、中山名字“威”
: : 而是因为用久了,又大多是在精华区
: : 所以已经有刻版印象就是不错的地方
: : 今天如果精华区一开始就都名叫“一一路”,我也会觉得“一一”名字很威
: : 我没什么好崇拜他的,只是你觉得当地的住户或所有权人会想换吗?
: : 我不清楚有没有真的被改的情形,有的话请指教
: : 但真的被改的时候,你敢保证、确定不会有住户是因为笔划变多抗议??
: : 没跳啊,我也是在发表一下自己的想法,我也没说发表的人犯法
: : 至于您说的投票应该是没有吧,
: : 但有些人满积极的
: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7c3f346e-2dd7-4a0d-863e-16ec358369cd
: : 说实在的,如果是透过法规,取得当地门牌总数的 2/3*1/2 同意而改名的
: : 我也满乐观其成,至少是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并经过决议
: : 所以您也是住在这两条路名上的?不然是谁有什么“太大感觉”?
: : 对于您最后一句“感觉真的恋…哀~”
: : 您可能会觉得有人不是跟您一样看到中山中正不舒服,就“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吧?
: : 但要跟您说,民主本来就要包容不一样的人
: : 今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去作选择
: : 咳,不喜欢中正中山路的原因有很多,我也不去涉入太深
: : 你不喜欢,无所谓
: : 重要的只是当地居民、或所有权人的意愿,是需要尊重的
: : 我没什么好景仰他们的,他们就是历史,不过事实就是
: : 这两条路给人家的既定印象就是都是在不错的地点
: : 所以印象自然就好,如果我是住在这种地方,一点也不会想换
: : 我也没什么好跳脚的,我没这种路名的地皮或房子,但满希望有人真的七折卖我
: : 意者站内信~
: 手机排版,请见谅!
: 改与不改的支持,就看得出国民党长期洗脑教育成功与人民有否觉醒。
: 地名与路名往往是该地居民共同历史回忆显现的方式之一,但我实在看不出中国各省各市
: 与蒋中正杀人魔的名字,硬要强奸台岛人民的回忆,除了让二战后大量移入的外省人自慰
: 高潮外有什么好处?
: 台湾各地聚落多有二百年以上的历史,过去威权统治者已强奸了50年,这50年间出生的某
: 些当地人竟也以习惯或有回忆了来反对。
: 我只能说你不够认识自己乡里的历史才有此发言,因为你与过去未连结上,与父祖辈未连
: 结上,才会出现故里情感的断层。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我也不能要求别人的想法认同我
所以来抛砖引玉一下,让大家可以把讨论付诸行动~
避免大家又只会批评我们乡民只会在键盘上打一堆字
《高雄市道路名牌及门牌编钉自治条例》
第三条 本市道路命名由户政事务所拟议,层报主管机关签陈本府核定或
迳由本府命名;其命名应符合下列原则之一:
一、可彰显人文特色者。
二、延续该地区道路现有序列者。
三、适合当地地理或习惯,且具有意义者。
四、襄助地方建设或具有宏扬事蹟足堪纪念者。
前项道路命名,得以东西南北方位或辅以数字、英文排序。
道路之更名,得经道路居民过半数之连署,向户政事务所提出申请,依第一
项规定办理。
所以对于自己的理想有付诸行动的有志之士,可以往“道路居民过半数之连署,向户政事
务所提出申请”这个方向迈进。
不要像下则新闻的这个案例一样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33127
看到这个新闻我就深深的觉得我们人在作事,一定要深思熟虑,不要留下记录
变成人家的 柄。
而且上述新闻的案例来比较,高雄已是相对自由的城市,不像台北
还要1/5所屋所有权人连署,3/4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再经过市议会的半数议员同意
可谓相当简单
我很期待能够有人能够跳脱只会用键盘打字的情形
用实际的行动来表达自已对理想与民主的发展
万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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