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修正 1-6.2 6-10 7-7

楼主: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则慢)   2015-03-09 22:06:35
(旧版本)
7-7 主帐号已受处罚之分身规避情形处置方式
由板主参考手上证据判决,判罚与主帐号同等期限之水桶。
若使用者提出抗辩,则解除水桶送帐号部查询,若查询结果为是
,则原有罚则加倍。
(新版本)
7-7 主帐号已受处罚之分身规避情形处置方式。
主帐号水桶期间之确定使用之分身帐号(由帐号部判定),视为同一使用者,
板主可斟酌情形及严重性处以与主帐号同样期限之水桶。
若于主帐号水桶期间确定使用分身帐号再次触犯板规者,
主帐号及分身帐号之水桶时间依板规7-1累进罚则加倍处份。
(旧版本)
6-10 违规文若因超过系统退文时间,则以水桶替代。
(新版本)
6-10 违规文若因超过系统退文时间,则以水桶替代。
违规文若逾30日仅删文不做处份。
(旧版本)
1-6.2 文章请勿手动置底,违者警告。
七天内发表同性质文章视为手动置底。
有特殊需求者,请站内信给板主,经评估同意后始可发表。
(新版本)
1-6.2 文章请勿手动置底,板主视情节判处删除或警告。
七天内发表同性质文章视为手动置底。
有特殊需求者,请站内信给板主,经评估同意后始可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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