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不晓得发在这行不行)
我在去年九月参加某大学举办的课程,该课程与政府合作, 有补助六万元,但要先预缴
直到结训。
课程时间一个月+两个月的实习,总时数480小时,规定不得超过十分之一(48小时)
,否则六万元不退还
这期间我都准时上下班上下课,没有蓄意旷课或随便请假,最后我的请假时数是32小时(
其中5小时是学校要求去面试未来实习的公司,8小时是跟家人北上,其他19小时都是去高
医看脚上的血管瘤)
12/15实习完毕,回学校做结训报告那天,学校专门处理学员大小事的人说要带我们去吃
饭,就去了,谁知道就业站的人刚好来访察,说这样算旷课,于是被强迫请假一小时(33
小时)&学校也被记警告
12月底,拿到结训证书也备妥资料要拿回六万元,资料送回当初帮我承办的凤山
就业站,送出一个月后,人员突然跟我说我缺16小时,原来是我实习的公司在10/31及11/
12有放假,我有和学校的承办人员说过,但她只说了不是红字怎么有放?后来我就跟着公
司放,结果最后变成是我的问题,这17小时就硬生生的加在我的请假时数上,于是是就变
成49小时,超过原本规定的48小时
我真的觉得很无奈,平常自己照顾小孩,为了找更好的工作去上课,半年来因为缴了六万
出去,省吃简用渡过,现在无预警的跟我说我拿不回来了,要我怎么办!
明明自己请假才32小时,被硬生生加了16小时,补班也没办法,跑了很多次就业站,核销
人员都说上级
say no!
可以请问是否有版友遇到相关的事情,最后是找哪个地方处理的呢?谢谢!
以上可按 删除
不管你要问什么,都别忘了附上‘高雄点’
我是高雄人或我曾住在高雄不能当高雄点喔
高雄点定义请参阅板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