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推广法律基本概念的学习并帮助清寒学子
2.自介:法律系毕业,目前为执业律师
3.对象:限18~23岁,未接触过法律,对法律有兴趣或需要法律知识
之清寒学子
4.地点:高雄市区(详细授课地方还在接洽中,希望能在有黑板的教
室中上课,如同学有此类适合的地方,请踊跃提供)
5.时间:预计2015.3月份开始,课程总时程先预定3个月,视日后
上课情形再行调整,具体上课时间原则上一周2次,待人数
报满后再做确定
6.课程:内容分为公法(包含宪法、行政法、国际私法)、商事法(公
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证卷交易法)、民事法(
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7.人数:3人
8.解散条件:只要2人缺课达3堂以上即行解散
9.报名方式:符合对象资格者,请站内寄信,并附上自我简介
10.备注:因为本课程是专门针对未学习过法律的人的免费法律基本课
程,所以不适合已学习过法律的人来上,此外,为担保报名
后能如期上课,不会因报名后缺课的因素致课程无法进行,
影响其他同学上课权利,报名者须于报名时缴交1000字之自
传(自传应说明为何想来上此课程,以及上此课程可能为自
己将来的人生带来什么样的帮助),并提出日后开始上课时
不会无故缺课之担保方法。至其他细节事项俟报名满额后再
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