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污染后劲溪 4缓刑1无罪
日月光污染后劲溪案,高雄地院20日宣判。图为后劲溪。(中央社档案照片)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10205008-1.aspx
(中央社记者程启峰高雄20日电)
日月光污染后劲溪案,高雄地院今天宣判,厂长苏炳硕等 4人获判1年4月至
1年10月不等有期徒刑,均获缓刑,工程师何登阳无罪。
日月光公司遭罚新台币300万元。
日月光被控102年10月1日排放含镍、铜等有毒废水,今年1月3日雄检依违反
废弃物清理法等罪,厂务处长苏炳硕、废水组主任蔡奇勋、废水组工程师何
登阳、游志贤、刘威呈等5人,今年1月被高雄地检署依公共危险罪和违反废
弃物清理法起诉。
日月光公司也因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被以法人身分起诉。
日月光董事长张虔生、行政副总林显堂等高层,因检察官调查后认为他们“
不知情、未指示”,获不起诉处分。
日月光废水案 高市:蓄意偷排
日月光不法利得 估约1.1亿
日月光复工 高市3月时有条件通过
日月光8.75亿元盖外劳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