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口卡口卡口卡
我相信大多数人就警察对于一般市井小民能最多最多到什么地步是不太清楚的
平常没在接触这块可能也不是太熟悉,总而言之如果没有非常明显的犯罪行为
顶多也只能拍搜,就是稍微拍拍你的口袋啦要不然是袋子之类的
也不能主动打开你的车厢,通常是要求相对人自己开
希望大家可以看一下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六第七第八
也许碰巧是遇到主管长官指定路段要临检要不然就是看你有符警职法查证的要件
如果用尽了一切方法仍无法查证你的身分,他是可以将你带到勤务处所,通常是派出所?
留你个三个小时会通知你的家属跟指定的律师这点可以不用担心(因为警职法有要求)
现在人都吵着要权利要权利,动不动就找民代来个选民服务
挖哩赶羚羊勒,先说这是鬼岛的悲哀...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
现在人都说阿你警察不要管我不要管我,可偏偏遇到了事情第一个都是找警察...
而民代的素质偏偏良莠不齐(厄...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良品就是了= ="
高雄市的亿元我就不多做赘述了,修机车可以修到变亿元也是挺猛derrrrr
推文中有说到的确可以向警察要求出示证件,警察要是穿制服他是可以不用主动出示的
只是通常警察出去都应该是有带到小电脑,有关这点可能我就不太清楚了
阿说到这,其实警察也不太可能没事乱拦你
在要求自身权益之前,希望大家都能了解自己应该配合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