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爆炸案

楼主: catcatdog (Wait 2009.Sep)   2014-08-03 15:41:32
※ 引述《staff23 (政治清洁工嬲嫐嬲嫐嬲嫐)》之铭言:
: 基于72小时救援时间还没结束
: 其实下雨了 有水 但是没有了空气 要活命
: 趋近于0了
: 懒人包制作也还没弄完
: 不过还是要先靠北一下
: 可以确认丙烯是这次爆炸燃料
: 但是高雄市环保局误导的作法看了更不爽
: 现行法规 我有稍作查询
: 并无规定荣化有通报必要
: 就算是工安意外 规范时间也是24小时内
: 也许你会骂你长荣该死
: 但是市府的做法更该死
: 很标准的含中央在内
: 将帅无能累死三军 跟无辜百姓
1.
http://ppt.cc/86S6
总统府说已移请权责机关行政院长信箱
看不出行政院是否通知高雄市政府
2.
(十一)毒性化学物质灾害
1、开设时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环境保护局研判有开设必要者:
(1)辖内发生毒性化学物质灾害,估计有十五人以上伤亡、失踪,且灾情严重,
亟待救助。
(2)污染面积达一帄方公里以上,无法有效控制。
如果9点就开设 当下直接管制跟分区撤离 今天不用死伤那么多人
这连开设这件事情 都必须检讨内容
一、31日20时46分前镇区凯旋三路和二圣一路口,水沟冒白烟、疑似瓦斯味(喷发点不明
)。
二、21时16分前镇区瑞隆路412号,1女自行就医,出动12车30人前往抢救。
由以上资料可以看出 该日九点时 并未满足上述两项条件
如有请指教
3. 以化灾来说 那个管制是不合格的 管制是禁止进入 跟净空撤离
九点钟时 仅知道前镇区凯旋三路和二圣一路口,水沟冒白烟、疑似瓦斯味(喷发点不明
)。
只有交通管制应无不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