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地方承担? 陈菊:危险管线 不准经过高市

楼主: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14-08-03 07:41:23
地方承担? 陈菊:危险管线 不准经过高市
【联合报╱记者胡宗凤/高雄报导】
2014.08.03 02:59 am
针对经济部“路权不在中央,管线权责归于地方政府”的说法,高雄市长陈菊昨天强硬表
示,如果中央认为地下管线是高雄市政府的管辖范围,她愿意承担,将来这些危险管线都
不准通过高雄市的地下。
陈菊还说,未来她将要求管线经过高雄市区或气爆现场的石化业者,必须出席灾害应变中
心协助救灾,中央既然曾说管线权责在地方,就该建置让地方参与监督的完备机制,让地
下危险管线的资讯透明公开。
陈菊表示,高雄在廿年内发生二次重大气爆事件,让市民付出生命代价,她要求市府团队
要共同参与、监督这些事业单位,盼建立中央与地方共同参与监督的机制。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8460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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