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来自社会局小社工的叮咛,关于物资

楼主: anodog (狗本)   2014-08-03 02:03:53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铭言:
: 我真的累了,连续几天20几个小时的值班,目前头痛预烈
: 我不针对板友点名,只回复关于五权国小的讯息以及莫拉克时的物资中心经验
: 1. 五权国小是市府成立的灾害应变前进指挥所,承应变中心之命推展救灾业务
: 各局处均有对口,并设有统一指挥官
: 这次灾害属于爆炸灾害,权管应该是市府消防局
: 对外发言以及下令,依然是要承应变中心之命进行布达
: 2. 依高雄市灾害应变中心作业要点规定,社会局主政灾民收容、物资救助等业务
: 所以各类型物资募集以及捐赠需求,社会局主政并无不妥
: 3. 社会局有义务对于所有物资捐赠者与善心提供志愿服务者负责
: 所以募集来的所有物资、人力均需列入记录,开立收据并登记物资流向
: 这是法令所规定,我们不得不从
: 4. 莫拉克风灾时,我在高县社会处服务,8月9号受灾,大约8月10日成立物资中心
: 第一个物资中心在凤山妇幼馆,当时便有热心的志工朋友投入服务
: 当时的作法为社会处责成妇幼青少年馆统筹物资管理
: 志工朋友第一线接受妇幼馆同仁指挥,成立平台,统一对外公告讯息并张贴征信
: 各方物资需求均造册并双方签收后才放行
: 而我们伟大的监察院,在98年8月20日左右,带了十几个人员大规模清查社会处
: 研究以及讨论救灾问题,也要求我们提供物资清册以及发放清册给他们查核
: 好在因为严谨的政策与作法,最后监察院的调查平安过关
: 还给当时的社会处非常大的夸奖与鼓励
: 5. 教育部这次有募集一些青少年志工,志工方案是由和春技术学院承接
: 所以许多乡民接到和春技术学院的通知就是这原因
: 但教育部不归高雄市政府管
感谢社工付出
: 最后,我只针对物资部分询问几个问题且无意引战
: 1. 成立这些救灾粉丝团并公告讯息,是否有经过市府相关局处应允或同意?
: 2. 对外募集物资(不论是民生或是救灾用物资),收取是否有登记造册
: 3. 物资捐赠或志愿服务者事后要求收据或志工服务证明该找谁?
: 4. 收容所撤除后,剩余物资会交给谁处理?
我知道政府有相关法规(如公益劝募条例)
但有时候,当灾民有急迫需要时,
社会局当下就是没有便当给他,
民间志工如果不帮忙募便当,他们一家人今晚就必须饿肚子
实例:http://ppt.cc/kOcR
图:http://ppt.cc/VREZ
既然如此,在危难时刻,要求志工咯守硬梆梆、欠缺弹性的法规,实不合理
好险在公益劝募条例,给予主管机关裁量权,
你们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给予“警告”,警告没用才“罚锾”
如果,面对这样急迫需求不被满足、行政怠惰的状况下
不让人民自力救济,实在是说不过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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